严禁规定不必要的行政手续,增加合规成本
总理要求严禁规定不必要的行政手续和经营条件,以增加对人民和企业的合规成本。
政府总理刚刚颁布了关于削减和简化行政手续(TTHC)、经营条件(ĐKKD)的第527/TTg-CĐS号文件,日期为2026年5月18日,确保务实、符合实践,满足管理要求。
根据该文件,对于已削减的有条件投资经营行业、行政手续、经营许可证,应紧急审查、颁布新标准、技术规范或替代管理措施,使其符合国际惯例和越南的实际情况,最大限度地降低人民、企业的合规成本,同时必须满足人民的安全保障要求。
继续审查并完善削减有条件投资经营的行业和职业的方案,特别是在制定和颁布第66/17/2026/NQ-CP号决议的过程中,已经计划削减的行业和职业;配合财政部在2025年修订《投资法》的过程中提出建议,确保务实、符合实际情况并满足管理要求。
按照权限接收、处理、解决民众、企业和地方在执行和解决行政手续过程中反映、建议的困难和障碍;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建议超出权限的内容。
严禁规定额外的行政手续、营业执照或不必要的管理措施,以增加对人民和企业的合规成本。
各省、市人民委员会紧急接收、组织实施,同时指导、引导辖区内的乡镇、坊、经济特区人民委员会立即按照各部委、中央机关的指导,执行已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绝对不能中断。
公布、公开行政手续;与中央各部委密切配合,在各部委的行政手续信息系统上部署行政手续。
按照权限接收、处理、解决当地居民、企业以及各乡镇、坊、经济特区在实施和解决行政手续过程中反映、建议的困难和障碍;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建议超出权限的内容。
司法部经常独立评估11项决议的执行结果,与各部委、机关、地方执行削减、简化行政手续、经营登记任务的决议、修订和补充文件同步;纳入每月行政手续改革情况和结果报告;如有出现问题,及时向政府、总理报告,并提供处理措施的建议。
抓紧完善,于2026年6月提交政府总理颁布,根据政府总理在5月12日第245/TB-VPCP号通知中指示,对各部委、机关、地方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试点评估和评分,自2026年7月起实施。
该提案的内容必须明确规定评估削减、简化和严格控制的实质性标准,绝对不能再出现自颁布11项决议以来不必要的行政手续、经营许可证、有条件的投资经营行业和职业。
确保人民、企业界和地方参与评估;发挥司法部独立评估的作用和政府办公厅的协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