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地点都将有12位数的身份识别码,显示在VNeID上
每个地点只有一个唯一的身份识别码,遵守全国统一的结构,确保连续性和稳定性,不重复。
政府刚刚颁布了关于地点命名的第326/2026/NĐ-CP号议定书,日期为2026年8月19日。
该法令明确规定了地点标识原则。 因此,每个地点只有一个唯一的标识码,遵守全国统一的结构,确保整个系统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重复。
对于沿交通道路沿线的结构对象,并且可以从该交通路段的任何位置接近该对象,则对该对象进行定位的方式与交通道路相同,因此该对象的地点将包括起点地址、终点地址、位于线路交叉口、交叉口或与省级行政区划交叉口的地址。
地点识别、地点识别码的发放是根据国家数据库和专业数据库的数据进行的,确保继承、同步、统一;不取代法律规定的各机构的国家管理职能。
创建后的地点身份识别码,为特定对象添加唯一的代码,必须具有长期稳定性。 地点身份识别码是由地点身份识别数据库建立的由12位数字组成的自然数字序列。
每个地点都附有一个独立的、不重复的识别码,确保国家数据库、专业数据库中的信息的稳定性、扩展性和互联互通、集成、连接、共享和利用能力。
国家机关负责对属于地点识别目录的对象进行专业管理,或国家数据库管理机构、包含关于对象形成、存在、变动的原始数据的专业数据库,有责任牵头审查、标准化、收集数据,同步地点识别数据库数据,以实施地点识别码的发放。
在定位数据库中获取信息的对象和方式规定如下:
——组织、个人可以在国家身份识别应用程序(VNeID)上公开利用关于地点身份识别的数据;
——国家机关、政治组织、政治-社会组织利用地点身份识别数据库中的信息,通过国家数据共享、协调平台、电子身份识别和验证平台以及其他集成、共享数据平台,按照国家机关数字数据管理、连接和共享的法律规定履行职能和任务;
——组织、个人可以通过国家身份识别应用程序在地点身份识别数据库中获取其信息。
地点识别是指收集、创建数据并为一个地点提供身份识别码,以区分这个地点和另一个地点。
被确定地点的对象是地块、建筑工程、建筑工程、建筑结构、地名或任何物理结构以及本法令附件中规定的其他对象。
地点识别管理机构是公安部委托执行建立和管理地点识别数据库任务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