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街解散,终止一系列区域项目管理委员会的活动
老街省 - 省人民委员会决定重新安排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以精简机构,提高管理效率。
5月9日,老街省人民委员会通报称,该单位刚刚颁布了关于批准在该地区重新调整省级建设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的提案的决定。
据此,该省继续保留现有的3个省级建设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保留名称、法人资格、印章和账户。
同时,按照统一、同步、符合新阶段管理要求的方向,对职能、任务、组织结构和工作岗位进行审查、调整和补充。
各部门按照综合、多部门模式组织;同时,根据土地法规定,增加土地基金开发功能,旨在提高公共投资项目实施的主动性。
老街省还允许在具备组织机构、人员、物质基础和财务自主能力的地区成立乡级建设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其基础是重组现有的9个乡级区域委员会。
值得注意的是,老街省决定解散并终止由安平、义路、镇安和芒康地区项目管理委员会组成的三个省级区域项目管理委员会的活动。

对于尚未具备成立乡级委员会条件的地方,乡级人民委员会将委托有足够能力的公共事业单位承担业主、项目管理的角色。
关于人员,安排在现有数量的基础上进行,不招聘新人;优先安排在现场,减少混乱,确保符合工作岗位和每个单位的实际情况。
老街省人民委员会要求项目、财务、资产、人员的移交必须同步、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中断项目管理活动,不影响施工进度、拨款、结算,不发生国有资产损失。
建设厅负责牵头实施;内务厅审核人事方案、职位;财政厅协助处理整顿过程中的财务、公共财产。相关单位配合,确保重组稳定、高效、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