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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同省的城市行政单位必须满足21000人的人口规模。 图片:福庆
林同省的城市行政单位必须满足21000人的人口规模。 图片:福庆

林同省的城市行政单位必须满足21000人的人口规模

PHÚC KHÁNH (báo lao động) 17/05/2026 08:07 (GMT+7)

林同省——根据2026年提案的制定计划,该省的城市行政单位必须满足至少21000人以上的人口规模。

5月16日,林同省人民委员会表示,已颁布2026年在该省成立城市行政单位的提案建设计划,旨在具体落实中央的方针,满足新阶段城市发展的要求。

根据计划,该提案的制定旨在建立符合发展规划、国家管理要求和地方城市化进程的城市行政单位。

Đơn vị hành chính khu vực Bảo Lộc (Lâm Đồng) được xây dựng ngày càng khang trang. Ảnh: Phúc Khánh
保禄(林同)地区行政单位建设得越来越宽敞。图片:福庆

因此,有助于提高规划、土地、居民、城市秩序、环境和技术基础设施等领域的管理效力和效率。

预计该实施也将有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大力推进行政改革和数字化转型,迈向文明、现代、智能和适应气候变化的城市模式。

成立城市行政单位的提案包括 5 个部分:法律依据、发展现状、成立方案、影响评估和结论、建议;附录、地界图、统计数据和用于评估的纪录片。

该提案的制定过程分多个步骤进行,从各乡镇审查现状、编制报告、申请政策、组织征求选民意见、完善档案并提交主管当局审查开始。 预计所有档案将在2026年6月15日之前完成,提交给政府和内政部。

林同省人民委员会责成内务厅作为牵头机构,牵头汇总、制定总体提案并跟踪、督促实施。

财政厅、建设厅、省公安厅、农业与环境厅、省统计厅等相关部门有责任提供数据、指导标准并配合制定提案。

各乡人民委员会被要求组织审查城市标准,制定提案,征求选民意见,并按时完善档案。

对于已具备条件的地区,如:德 trọng、咸顺南和居牙,该省将集中完善已获批准的成立坊的提案。

根据规定,城市行政单位(坊)必须满足人口规模21000人以上的标准,自然面积5.5平方公里以上;作为省级或次区域综合中心或专业中心。

城市人口比例必须达到50%以上;经济结构确保工业-建筑和服务业比重达到70%以上;非农业劳动力达到70%以上;地方财政收入确保平衡;平均收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贫困户比例低于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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