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新的减免额,减轻劳动者的财务压力
第253/2026/NĐ-CP号议定补充了医疗、教育培训费用的减免额,并提高了流动所得税的抵扣限额,有助于减轻劳动者的财务压力。
有一个受抚养人,减免额高达每年超过3.07亿越南盾
政府颁布了第253/2026/NĐ-CP号议定书,详细规定了个人所得税法第109/2025/QH15号的若干条款和实施措施。
该法令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增加了对纳税人和受抚养人的医疗、教育-培训费用的减免。
根据新规定,纳税人本人的家庭减免额为每月1550万越南盾,相当于每年1.86亿越南盾。每个受抚养人的减免额为每月620万越南盾,相当于每年7440万越南盾。
此外,纳税人每年最多可减免2300万越南盾的医疗费用,用于在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国内医疗机构的诊疗费用。
对于教育培训,最高减免额为每年2400万越南盾,适用于学前教育至大学、职业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的学费。
然而,医疗、教育培训费用只有在尚未由国家预算、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企业或其他组织、个人支付、支持或代为支付的情况下才能减免。
据计算,对于一个受抚养人,总减免额可能高达每年3.074亿越南盾,相当于每月约2563万越南盾。在实施累进税率后,收入约为每月2863万越南盾的劳动者才开始产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劳动者期望政策减轻财政压力
阮氏河女士(35岁,河内一名办公室职员)认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之前,允许扣除医疗和教育费用符合许多大城市年轻家庭的实际情况。
据何女士说,目前的收入似乎很高,但扣除房租、学费和生活费后,许多家庭仍然面临巨大的财务压力。
与此同时,阮清松(36岁,河内一名信息技术员工)表示,他家有两个孩子,所以即使收入不低,消费压力也很大。
“我家每个月大约要花1000万越南盾,仅用于学费、寄宿、英语学习以及两个孩子的费用。还不包括房租、生活费、水电费、交通费。 有些月份孩子生病必须去医院或加班就诊,费用就增加了很多”——雄先生说。
雄先生认为,对教育费用的最高减免额度为每年2400万越南盾,仍然相当低。 除以每月约200万越南盾,而目前许多家庭的孩子学费已经高于这个水平。 他建议根据孩子数量或居住地区制定灵活的机制,以更贴近实际。
关于新政策的评估,财政学院税务-海关系主任、副教授黎春长博士认为,增加属于个人所得税免征范围的收入表明,越南的政策目前已更接近国际标准。 从而满足人力资源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要求,有助于保障收入调节中的公平原则。
他分析说,当劳动者保留更多收入时,他们将有条件增加支出和积累。可用收入的增加将促进国内消费,为生产经营创造更多动力,可持续地培育预算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