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降低领取社会养老金的年龄,减少行政手续
关于修订后的《社会保险法》的意见,除了建议降低领取退休金的年龄外,各单位还提出了其他建议。
《关于修订和补充社会保险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正在征求意见,其中包含许多新建议,旨在完善社会保障政策,解决2024年社会保险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关于该法律草案的意见,卫生部建议取消“有书面申请领取社会养老金”的档案组成部分规定,以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手续,为老年人获得社会保障政策创造最大便利。
卫生部还建议补充并澄清第21条第1款b项规定的“每月社保补贴”一词。 因此,需要明确规定确定标准、范围或属于该组的具体补贴类型,作为透明、统一的法律依据,解决地方对对象分类过程中的障碍,从而为各机关、单位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创造便利。
内政部表示,不接受上述建议。据内政部称,维持《社会保险法》第41/2024/QH15号的规定是必要的,因为“有社会养老金申请”的档案体现了老年人的愿望。
内政部也表示,未采纳在《社会保险法》中明确规定“每月社保补贴”一词的建议。
原因是目前政府已在关于调整养老金、社会保险补贴和每月补贴的法令中规定了领取养老金、每月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
像现在这样,法律交给政府规定,为组织实施政策和在新形势下发生问题时及时修改创造了有利条件。
此前,就领取社会养老金的条件提出意见,许多单位建议降低无养老金者的领取年龄。
据此,一些地方建议将领取补贴的年龄从75岁降至70岁。
针对地方降低退休金领取年龄的意见,内政部表示已采纳并将此内容纳入修订后的《社会保险法》草案,并提出了两种方案征求意见。
第一种方案是维持现行规定。
第二种方案规定,政府决定逐步调整,将领取社会养老金的年龄降至70岁以下,这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和各时期国家预算的平衡能力。当具备必要条件时,政府将向国会常务委员会提交决定,继续将领取养老金的年龄降至70岁以下。
据内政部称,研究降低领取社会养老金的年龄,旨在实现扩大社会保障政策覆盖范围的目标,旨在让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在达到退休年龄后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据悉,关于享受社会养老金的对象和条件的规定,现行《社会保险法》第21条规定如下:
1. 越南公民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可享受社会养老金:
a) 满75岁以上;
b) 不领取养老金或每月社会保险补贴,但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c) 有申请领取社会养老金的文件。
1. 越南公民年满70周岁至75周岁以下,属于贫困户、低收入户,并符合本条第1款b项和c项规定的条件,可享受社会养老金。
3. 国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根据政府的建议,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和各时期国家预算的能力,逐步调整降低领取社会养老金的年龄。
4. 政府详细规定本条第2款。
社保机构的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第一季度末,领取养老金和每月社保福利的人数超过350万人,比2024年增长3.01%。预计到2026年底,这一数字将超过354万人。
全国正在为约250万人提供社会养老金,总经费来自国家预算近70000亿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