岘港将处理多余房屋和土地的结果纳入干部评估
岘港在2026年第二季度敲定处理数千个公共房地产的期限。
岘港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孟雄刚刚签署了第 4103/UBND-KT 号文件,要求各部门、行业和地方加快开发进度,处理在各级机构和行政单位调整后产生的多余的房屋和土地。
根据市领导的指示,处理多余的公共财产必须集中实施,并在2026年第二季度彻底解决。 这被认为是一项紧迫的任务,旨在避免总部闲置、长期临时使用,造成土地资源和物质基础的浪费。

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责成财政厅厅长牵头,抓紧落实具体期限的工作。 5月20日之前,财政厅必须汇总尚未完成处理多余房屋和土地的机构、单位和地方的名单,并向市人民委员会报告。
对于已决定移交、调动或改变功能作为总部、事业单位、服务于公共目的的机构,各单位必须抓紧移交、接收并投入使用,不得让财产停留在纸面上。
在5月25日之前,财政厅必须完成审查,并为颁布属于市人民委员会权限的文件提供建议,以具体化关于公共财产管理和使用的法律法规。 同时,该单位直接为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提供建议,指示处理所有超出管理范围的剩余房屋和土地,确保所有财产都纳入2026年第二季度的有效开发和利用方案。

为了加强责任,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责成内务厅 phối hợp 市人民委员会办公室跟踪、督促实施进度。 处理多余房屋和土地的结果将是评估干部、机关、单位在第二季度和2026年全年完成任务程度的依据之一。
据岘港市财政局局长陈氏清心女士称,在按照中央的指示对行政单位进行调整后,该市已责成财政局 phối hợp các địa phương 审查、统计、调动现有总部的功能。
岘港市提出的原则是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的物质基础,优先为新乡镇、坊安排旧县级总部;同时,按照方便民众联系、办理行政手续的方向进行安排。

截至4月30日,全市共有3878处房屋、土地作为办公场所、事业单位。 其中,3746处已作出处理决定。
311个机构被转换为服务于社会保障目标,如医疗、教育、社区活动;108个机构移交给建设厅下属的房屋管理和开发中心管理、开发;442个机构移交给土地基金开发中心按照《土地法》的规定管理和开发;39个机构被调拨,直接移交给各机关、单位管理、使用。
目前仍有132处多余的房屋和土地尚未做出处理决定,主要地点正在安排给机构和单位临时使用。 市政府正在要求各单位配合完善法律档案,以便尽快根据规定发布正式的交接和调拨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