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重病仍被要求完成转诊手续
许多急诊患者、身患重病的患者,即使被免除转院证明,仍被要求办理转诊手续。
许多急诊病人、罕见病患者或患有需要深入治疗技术的疾病的患者,仍然被要求返回基层申请转院证明,尽管已经规定无需办理此手续。
据越南社会保险(BHXH)称,过去一段时间,该机构收到了许多民众反映,一些医疗机构尚未充分保障医疗保险(BHYT)的诊疗权益。值得注意的是,许多医院仍然要求属于急诊科或无需办理转诊手续的患者出示转诊单。
针对这种情况,越南社会保险局发布了第2166/BHXH-CSYT号文件,要求地方社会保险部门与医疗机构配合,严格执行规定,不得要求急诊患者、患有罕见病、重病、需要手术或使用高科技的患者以及属于免转诊范围的人员返回基层办理转院手续。
此举被评估为将大大减少等待时间,避免对病情危急或需要深度治疗的患者产生不必要的程序。
根据卫生部第01/2025号通知,从2025年1月1日起,62种疾病和疾病组患者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确诊后,无需转诊单即可直接前往专科医疗机构就诊,同时仍可按照规定享受全部医保福利。
该目录包括多种重症和罕见疾病,如某些类型的癌症、血液病、心血管疾病、神经系统疾病、代谢紊乱、器官移植以及许多其他需要深入治疗的疾病。
此外,随同通知发布的附件二还规定,161种疾病、疾病组可以在基本机构就诊,无需转诊单。患者仍可在医保福利范围内享受全部福利。
越南社会保险不仅涉及转诊手续,还记录了患者必须自行购买药品、医疗设备或自行支付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内的一些技术费用的反映。一些医疗机构尚未对符合条件的患者开出30天以上的门诊处方。
因此,社会保险机构要求地方政府与医疗机构配合,确保患者在符合条件后立即在医院免于共同支付,不让患者支付超过医保基金支付规定的金额。
从2026年7月1日起,基本工资提高到每月253万越南盾。符合免共同支付条件的医保参与者必须在医疗机构立即解决权益问题。
越南社会保险也要求加强对属于适用目录的患者的门诊处方,最多90天,这有助于减少复诊次数,节省时间、交通费用,并有助于减轻医院的负担。
特别是,医疗机构不得允许患者自行支付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内的诊疗费用,除非患者或法定代表人自愿选择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的服务、药品或医疗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