芹苴市提议澄清社会保险机构检查医疗保险支付的权利
芹苴市 - 市内务厅认为,有必要维持并澄清关于社会保险机构检查医疗保险支付的规定。
在对《社会保险法》(BHXH)若干条款的修订和补充法律草案提出意见时,芹苴市内务厅建议修改和补充第17条第5款,如下:“对强制性社会保险、自愿社会保险、医疗保险(BHYT)诊疗合同的执行情况、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业检查;失业保险(BHTN)、医疗保险的缴费和支付情况。对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的缴费进行专业检查”。
对于上述建议,该部门表示,检查工作在确保正确执行医疗保险政策、保护参与者权益和有效利用基金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自2006年以来,医疗保险基金的检查任务已经被分配并持续执行,到2024年继续在《社会保险法》中法律化。
实践表明,这项活动发挥了作用,收回了许多错误的支出,有助于提高纪律和秩序。
然而,现行法律仅规定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尚未涵盖各机构、组织和社保系统内部的医保支付,导致支出控制出现空白。
因此,芹苴市内务厅认为,有必要维持并澄清关于社会保险机构医疗保险支付检查的规定,以确保符合实际情况,提高基金管理效率,并确保政策实施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针对这一内容,内政部表示,该法律草案已规定了社保机构在缴纳社保方面的专业检查权。
根据芹苴市内务厅关于总结和修订补充《社会保险法》(BHXH)第41/2024号的报告,截至2026年4月30日,全市目前正在管理每月向43607人支付养老金和社会保险补贴,每月平均支付金额约为3308亿越南盾。
2025年,该市社保部门已在71个单位进行了总共30次检查。此外,该市社保部门还与市内务厅合作,对7个用人单位进行了跨部门检查。此外,该市社保部门还对9个用人单位进行了6次突击检查。
因此,已追回约83.5亿越南盾的社保、医保、失业保险滞纳金(达到滞纳金约83.5亿越南盾的100%);追回2.48亿越南盾(达到应追回金额2.48亿越南盾的100%);追回社保基金1.02亿越南盾(达到应追回金额2.44亿越南盾的41.8%)。
在国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团关于“2021-2026年社会保险(BHXH)政策和法律实施情况”的第一次专题会议上,越南社会保险副总经理朱孟生认为,对所有类型的企业进行监督和调查。
“拖欠问题、拖欠和逃避缴纳社保的情况在私营企业中发生最多,”他说,并认为这直接影响到劳动者的权益,使得解决各项制度变得困难。他建议调查组进行深入调查,以提出有效的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