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各区、村干部可享受新津贴
义安省——在各区、村、社、社工作的干部享受新的津贴,其中一些职务的津贴高达基本工资的3.1倍。
8月3日,乂安省电子信息门户网站报道称,乂安省人民委员会刚刚颁布文件,实施省人民议会关于对各区、村、社非专职人员津贴的第23/2026/NQ-HĐND号决议。
根据2026年7月29日第9485/UBND-KT号文件,乂安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裴青安责成内务厅牵头,配合财政厅及相关机关、地方组织实施决议。
这是对该省各区、村、社、社非专职干部、工作人员实施新津贴制度的依据。
根据2026年7月14日第23/2026/NQ-HĐND号决议,对在街区、村庄、村庄、村寨从事非专业工作的人员的津贴包括社会保险缴费补助金。
对于拥有700户以上家庭的村、社、社;拥有1000户以上家庭的群体;属于国防重点乡级行政单位、边境地区或特别困难的村、社、社的村、社、社,党支部书记和村、社、社组长可享受相当于基本工资3.1倍的津贴。
上述地区的基层工作委员会主任可享受相当于基本工资2.8倍的津贴。
对于其余的街区、村庄、村庄,党支部书记和街区、村庄、村庄负责人可享受相当于基本工资2.6倍的津贴; 基层工作委员会主任可享受基本工资2.3倍的津贴。
该决议还规定了在各街区、村庄、村寨参与活动的人员每月可享受7个职务。
除了对基层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津贴外,乂安省还规定了群众工作组的活动经费支持水平。
据此,在村、社、村有700户以上的群众工作组;有1000户以上的群众工作组;国防重点地区、边境地区或特别困难地区,每年每组获得500万越南盾的资助。其余地区的群众工作组每年每组获得400万越南盾的资助。
对于兼任非专职人员或参与社区、村庄、村庄活动的乡镇干部、公务员,兼职津贴为兼任职务每月补助金的50%。
在各区、村、社、社兼职担任其他职务的非专职人员,也可享受兼职职务每月补助金的50%。
每人最多可担任2个职务,包括兼职职务。兼职津贴不用于计算缴纳和享受社会保险、医疗保险。
乂安省人民委员会责成财政厅协助安排经费;各乡、坊人民委员会按照决议全面实施各项制度和政策。实施经费由国家预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