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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第182/2026/NĐ-CP号议定书规定了教师职业优惠津贴的新标准。图片:庄河
政府第182/2026/NĐ-CP号议定书规定了教师职业优惠津贴的新标准。图片:庄河

教师、教育干部每月按职业享受优惠津贴的计算方法

PHẠM ĐÔNG (báo lao động) 24/05/2026 14:54 (GMT+7)

政府规定了教师、教育机构管理人员和教育支持人员每月的职业优惠津贴计算方法。

政府刚刚颁布了第182/2026/NĐ-CP号议定书,规定了公立教育机构教师、教育机构管理人员和教育支持人员的职业优惠津贴制度。

第182/2026/NĐ-CP号议定规定了适用20%至80%优惠津贴的情况。

该法令还规定,在胡志明国家政治学院和省、直辖市政治学校任教的教师,按照政府总理的决定和中央组织部的指导,享受与现行相同的职业优惠津贴,直至有新规定。

教师、教育机构管理人员在教养院工作,根据政府2004年12月14日关于干部、公务员、工作人员和武装力量工资制度的第204/2004/NĐ-CP号法令第6条第8款a点和đ点的规定,享受国防、安全服务津贴和工龄津贴(第204/2004/NĐ-CP号法令)。

如果享受的津贴低于70%,则可享受额外的百分比,以达到相当于现行工资和领导职务津贴、超额工龄津贴(如有)70%的优惠津贴。

该法令规定了教师、教育机构管理人员和教育支持人员每月的职业优惠津贴,计算如下:

Cách tính phụ cấp ưu đãi theo nghề. Ảnh: Phạm Đông
按行业计算优惠津贴的方法。图片:范东

对于当月不计入按行业享受优惠津贴的情况,当月剩余时间的行业优惠津贴计算如下:

该法令规定,属于本法令适用对象的教育工作者、教育机构管理人员、教育支持人员,在下列时间段内不得享受职业优惠津贴:

1. 根据第204/2004/NĐ-CP号议定第8条第4款规定的,在国外出差、工作或学习期间,只能享受40%的工资。

2. 停职时间,被拘留、羁押时间。

3. 女教师的产假时间以及根据社会保险法律规定的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休假时间。

4. 连续无薪休假时间1个月以上。

本法令自2026年7月7日起生效。本法令规定的职业优惠津贴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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