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 Vietnamese content is translated by LaoDongAI
据内政部称,提前晋升工资制度在第08/2013/TT-BNV号通知第3条中具体指导。图片:云庄
据内政部称,提前晋升工资制度在第08/2013/TT-BNV号通知第3条中具体指导。图片:云庄

内政部回应了关于初中教师晋升工资时间的疑问

HƯƠNG NHA (báo lao động) 07/07/2026 16:42 (GMT+7)

内政部刚刚回应了一位教师关于定期晋升后领取工资的时间的疑问。

阮文维先生(人物姓名已更改),一名初中教师,表示他于2016年6月16日被任命进入该行业并正式领取工资。

根据每三年一次的定期晋升工资计划,他认为自己从 2026 年 6 月 16 日起晋升到 3 级。 然而,在办理手续时,会计通知他必须到 2026 年 7 月 1 日才能享受 3 级工资。

因此,他质疑为什么6月下旬的工资没有按照新的工资等级计算。

关于维先生的反映,内政部已在电子信息门户网站上做出回应。

据此,对干部、公务员、工作人员和劳动者的提前晋升工资制度,由内务部部长于2013年7月31日发布的第08/2013/TT-BNV号通知第3条规定,该通知指导实施对干部、公务员、工作人员和劳动者的定期晋升工资和提前晋升工资制度。

被计入定期晋升工资时间的情况包括:

根据劳动法规定,工作休假期间可享受全额工资;

根据关于社会保险的法律规定享受产假的时间;

根据关于社会保险的法律规定,累计享受社会保险的病假、工伤、职业病6个月以下(在保级期间);

被主管机关决定派往国内外担任专家、学习、实习、工作、考察的时间(包括根据政府规定,按照夫人、夫军制度办理的时间),但仍在机关、单位的工资单上。

北宁省干部、公务员、工作人员的政策实施工作属于省人民委员会主席的权限。

因此,内政部建议您联系北宁省干部、公务员、工作人员管理机构(内政厅)以获得解答。

在此处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