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宁满足中央直辖市7/7项标准
北宁省——中央跨部门工作组已调查、评估了成立各坊和成立北宁市(中央直辖市)的提案档案。
7月27日,由内政部副部长、评估委员会主席张海龙率领的中央跨部门工作组,对北宁省各坊成立提案和北宁市成立提案的档案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评估。
成立北宁市中央直辖市的提案是在保持4,713.75平方公里自然面积、3,989,623人口和99个乡级行政单位的现状基础上制定的。
同时,该省提议成立12个坊,包括:安丰、仙游、支棱、扶浪、良才、嘉平、仁胜、协和、布下、朗江、盖和陆南,在保留现有各乡的行政区划的基础上。
成立后,北宁市直辖市仍保持自然面积、人口规模不变,共有99个乡级行政单位,包括45个坊和54个乡;新增坊12个,城镇化率达到63.5%。

关于条件和标准,北宁省完全符合国会常务委员会规定的中央直辖市7/7项标准;预计成立的12个乡镇均达到规定的5/5项标准。
对于一级城市标准,由建设部牵头的评估委员会已经进行了实地考察,并正在完善手续以提交认证。
在会议上,工作代表团成员评估了精心准备的档案和提案,得到了中央各机构的高度赞同。
通过实地考察和档案研究,成员们一致认为,北宁省基本完全满足成为中央直辖市的各项条件和标准。
对于建议成立坊的12个乡镇,各地方都具备良好的城市化基础,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设施发达,满足了城市政府组织的要求。
此外,工作组建议该省继续审查、完善档案,确保数据之间的一致性,补充充分的法律依据、规划以及根据政治局第52号结论的内容。
在会议上发言时,北宁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范黄山肯定,将北宁建设成为中央直辖市是一项特别重要的政治任务,旨在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建设该地区乃至全国新增长极的主张。
北宁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建议各部门、行业、地方认真听取评估委员会的意见,抓紧完善档案,对质量、数据准确性和法律依据提出最高要求;同时制定具体计划,在获得主管机关决定后,实施直辖市模式。
在工作结束时,内政部副部长、评估委员会主席张海龙表示,委员会已一致通过评估报告,提交给主管当局审议决定。 投票结果获得绝对一致,11/11 名成员赞成,这表明对北宁省两个提案的档案高度一致。
内政部副部长肯定并高度评价北宁省及相关机构在短时间内建设和完善档案过程中的主动性和决心。
同时,建议该省继续审查、补充和完善各项呈文、报告、数据和经济指标,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