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资委员会即将就2027年最低工资方案开会
根据政府第992/QD-TTg号决定,国家工资委员会共有17名成员,包括:委员会主席是内政部副部长阮孟强。
理事会副主席包括:越南劳动总联合会常务副主席吴维孝先生;越南工商会(VCCI)副主席黄光防先生;越南合作社联盟副主席丁鸿泰先生。
其余理事会成员包括:内务部代表4名成员;越南劳动总联合会代表4名成员;中央雇主代表组织的代表3名成员(包括越南中小企业协会代表1名成员,中央两个使用大量劳动力的行业协会代表2名成员);
2名独立成员是劳动、工资、经济社会领域的专家、科学家(不包括在内务部、越南劳动总联合会和中央雇主代表机构下属的机构、单位、研究所、大学工作的专家、科学家)。
理事会设有技术部门和常设部门协助理事会工作。
理事会负责研究、调查、收集信息、分析和评估工资、劳动者最低生活水平、企业生产经营、劳动力供求关系、就业、经济中的失业以及其他相关因素,作为确定最低工资的依据。
委员会还编写了关于劳动者最低工资的报告,该报告与《劳动法》规定的确定最低工资的因素相关联;审查劳动者及其家庭的最低生活水平,划分适用最低工资的区域,作为确定每个时期调整最低工资方案的基础。
每年,理事会都会组织谈判,向政府建议调整按地区确定的最低工资方案(包括按月最低工资和按小时最低工资)。
该委员会的另一个职能是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就适用于各类企业、机关、组织、合作社劳动者的一般工资政策向政府提供咨询和建议。
过去几年,最低区域工资已多次调整。 最接近的是,从2026年1月1日起,第一区最低工资为每月531万越南盾;第二区为每月473万越南盾;第三区为每月414万越南盾;第四区为每月370万越南盾。 第一区按小时最低工资为每小时25500越南盾,第二区为每小时22700越南盾,第三区为每小时20000越南盾,第四区为每小时17800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