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中央团委人事选举
在今天下午(6月24日)的工作会议上,胡志明共青团第十三届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了执委会。
在6月24日下午的工作会议上,共青团中央委员会第十二届(2022-2027年任期)宣布结束任期;大会选举共青团中央委员会第十三届(2026-2031年任期)。
中央委员、第十二届团中央第一书记裴光辉宣布,第十二届团中央委员会2022-2027年任期结束。 同时通报了新一届团中央委员会的选举人数。
根据该提案,第十三届团中央委员会委员(任期2026-2031年)的人数为123名代表。在大会上,100%的代表一致通过了由123名委员组成的第十三届团中央委员会提案。
然而,根据该提案的结构和各省、市团、直属团的干部工作实践,在党中央书记处的统一下,大会选举产生了119名中央团委委员,缺少4个结构,将在任期内得到完善。
在介绍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提案草案时,阮祥林先生——团中央书记、越南青年联合会主席表示,关于建设第十三届团中央委员会的要求包括:
第十三届团中央委员会必须真正成为一个团结、纯洁、强大的集体,统一意志、行动,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纯洁的道德,全心全意为祖国服务,为人民服务;具备满足任务要求的能力和水平。
中央委员会委员必须积极主动、富有创造力,敢想敢干,始终努力为共同利益而行动;在冲锋、纪律、意志、全国青年的愿望方面具有代表性;与干部、团员、青年保持联系;凝聚全团的团结统一;在新时代,民族腾飞的时代,有足够的威望和领导能力领导团组织。
同时,需要坚持原则、规定,发挥责任、民主、公开、客观地介绍、评估、选拔人员参加团中央委员会;反对机会主义、权力野心、动员、地方主义、派系、利益集团和其他消极表现。
第三,要有合理的数量和结构,以确保全面、精简的领导,适应实际情况;安排越南祖国阵线和政治-社会组织;注重中央团委委员在重要岗位、地区、工作领域的人数。
第四,确保任期内主要干部队伍的继承和发展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