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6年9月15日起,保护机关、企业的权利
读者ledungxxx@gmail提问:根据最新规定,机关、企业保安有什么权力?
《劳动报》法律咨询部门答复:
第6条,第290/2026/NĐ-CP号议定书修订和补充了关于保护机关、企业(自2026年9月15日起生效)的第06/2013/NĐ-CP号议定书的若干条款,修订和补充了第11条,规定如下:
第11条:机关、企业保护力量的权力
1. 检查、督促机关、单位和干部、职工执行有关安全、秩序和机关、企业保护规章的法律法规。
2. 在执行任务时,如果出现违反法律或违反机关、企业规章的迹象,可以检查进出机关、企业的证件、货物、车辆。
3. 按照机关、企业负责人授权或经有权机关公安机关要求,对机关、企业发生的案件进行核实。
4. 在执行保护任务时拒绝执行非法要求,并必须向有关部门报告,以便依法处理。
因此,从2026年9月15日起,机关、企业安保力量将按照上述规定行使其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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