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员可能因亲属违反法律而被免职
从2026年7月起,如果配偶、子女违反法律,管理官员可能会被考虑辞职或不再担任职务。
政府关于招聘、使用和管理公务员的第259/2026/NĐ-CP号议定书自2026年7月起生效,规定如果配偶、子女违反法律,管理公务员可以被解雇。
根据该法令第42条第2款,管理官员在允许亲属(配偶、子女)违反法律时,可以自愿辞职或被考虑辞职;陷入社会弊端,并被主管机关认定、评估为在舆论中引起不满,损害自身和机关、单位的声誉。
如果管理官员没有辞职申请,主管机构仍然可以考虑免去其职务,如果属于上述情况。
第42条第259/2026/NĐ-CP号议定书规定,管理官员在属于下列情况之一时,可考虑辞职:
自认为在领导、管理能力方面存在局限性,或者不再有足够的信誉来履行被赋予的职责和任务。
根据规定,在信任投票中,超过50%的低信任票。
还有个人的其他正当理由。
作为负责人,负责管理、直接负责或直接下属的单位发生腐败、浪费、严重消极行为,但尚未达到需要考虑和处理纪律处分的程度。
在担任职务期间,连续两年未被评为未完成任务。
有违反政治品质、道德、生活方式的行为,并被主管机关结论、评估,引起舆论不满,对组织和个人的声誉产生不良影响。
让他人利用自己的职务和权力谋取私利,被主管机关认定造成严重后果,损害个人和组织的声誉,除非自己不知道。
不敢做,不敢承担责任,推诿、逃避责任,或者不履行其职能和任务的职责,被主管机关认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在干部、党员和人民中造成不良舆论和不满。
其他情况由党和法律规定。
关于对公务员的纪律处分,2025年《公务员法》第35条规定,对有违法行为的公务员,根据其性质和程度,将适用以下纪律处分形式之一:警告、警告、撤职(针对管理公务员)或解雇。
除了主要的纪律处分形式外,被纪律处分的官员还可能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受到职业活动限制。
对于因法院判处监禁而未缓刑或因腐败罪被判刑的官员,自法院判决或决定生效之日起,该人自然被勒令离职。如果是管理官员,当判决生效时,该人也自然辞去已任命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