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常务委员会将就《土地法》(修订)草案提出意见
在第四次会议上,国会常务委员会将审议并就《刑事诉讼法》(修订)草案提出意见;《土地法》(修订)草案。
7月7日,国会办公室表示,根据计划,国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将举行6天:第一阶段1.5天(7月8日和7月9日上午);第二阶段4.5天(2026年7月14日至17日和2026年7月28日上午,备用7月28日下午)。
政治局委员、国会主席陈清敏发表开幕词,并与各位国会副主席轮流主持会议内容。
在本次会议上,国会常务委员会将审议并就以下内容提出意见:关于修改和补充《建筑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关于石油和天然气法(修订)的法律草案;关于处理与国有经济、私营经济以及应用科学技术、创新、数字化转型相关的法律违法行为的特殊机制和政策的国会决议草案;关于修改和补充越南国家银行法、反洗钱法和信贷机构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
国会常务委员会还就以下内容提出了意见:法律普及教育法草案(修订);国家赔偿责任法若干条款的修订和补充法草案;基层调解法草案(修订);出版法若干条款的修订和补充法草案;根据合同在国外工作的越南劳动者法若干条款的修订和补充法草案;海关法若干条款的修订和补充法草案。
与此同时,国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并就以下内容提出意见:关于修改和补充四部法律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包括:技术转让法、电信法、电子交易法、无线电频率法);邮政法草案(修订);预防和打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法草案;财产拍卖法草案(修订);合并国家预算法和公共投资法草案;刑法典草案(修订);刑事诉讼法典草案(修订);土地法草案(修订)。
关于监督工作,国会常务委员会将审议国会2026年6月的民意工作报告;就“2021-2026年社会保险政策和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计划草案和提纲提出意见。
关于重要问题的决定,国会常务委员会将就投资建设第五环路-河内首都区项目的投资主张提出意见;调整投资建设老街-河内-海防铁路项目的投资主张;成立中央直辖广宁市的提案。
在会议上,国会常务委员会将就筹备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非例行会议(2026年8月关于立法的专题会议)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