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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阮足先生称,不能用网络上的感性“判决”冒充正义,正义不能被网络上的审判所取代。 照片中,广宁省公安厅于2026年3月对在Facebook上提供虚假信息、引起公众恐慌的行为进行了处罚。 图片:公安部
据阮足先生称,不能用网络上的感性“判决”冒充正义,正义不能被网络上的审判所取代。 照片中,广宁省公安厅于2026年3月对在Facebook上提供虚假信息、引起公众恐慌的行为进行了处罚。 图片:公安部

正义不能被网络审判所取代

TUỆ LINH (báo lao động) 15/07/2026 14:27 (GMT+7)

正义不是用人群的音量来衡量的,正义不能被网络审判所取代。

言论自由是人类的基本权利之一。目前,互联网和社交网络已成为每个人表达观点、表达言论自由的普遍工具。

除了严格遵守关于言论的法律法规外,仍然有一些个人、团体总是想方设法利用言论自由权歪曲事实,侵犯组织、公民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影响社会治安。

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文化社会咨询委员会主席、主席团委员阮足先生在接受《劳动报》采访时表示,越南的言论自由是宪法规定的权利,也是发扬民主、鼓励社会评论、加强人民监督的重要基础。 言论自由应依法行使。

据阮足先生称,随着社交网络的发展,事实表明,一些个人、团体利用言论自由权,发表毫无根据的指控,甚至侵犯他人的名誉和人格。 许多案例因此事被处以行政处罚。

“以言论自由的名义,侮辱个人、组织名誉,呼吁逮捕他人,或使用毫无根据的指控言论在社交媒体上批评他人是不合适的”——图克先生说。

Ông Nguyễn Túc - Ủy viên Đoàn Chủ tịch, Chủ nhiệm Hội đồng tư vấn về Văn hóa - Xã hội, Ủy ban Trung ương Mặt trận Tổ quốc Việt Nam. Ảnh: Trần Vương
阮足先生——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团委员、文化社会咨询委员会主任。 摄影:陈王

阮足先生表示,在向任何人提出意见时,关于什么事情,必须以良好的目的为由,让他们改正好,而不是在社交媒体上互相辱骂、贬低。 有权机关、国家管理机构需要依法处理那些使用捏造、诽谤、侵犯隐私或煽动惩罚他人的人。

阮足先生分析说:“仓促判断谁对谁错;谁应该被免职、抵制或从社会生活中“抹去”不再是表达自由的权利。 这是从感性“判决”中冒充正义的行为。”

阮足先生表示,一个社会总是需要辩论的声音。但一个法治社会也需要尊重公民辩论权与法律结论权之间的界限。

当那个界限被抹去时,辩论很容易转化为定论,而重复的猜测又逐渐被视为已经确定的结论。

确定个人或组织是否违反法律,必须承担多少责任,并采取什么处理形式,必须基于证据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

阮足先生认为,虽然网络空间可能是“虚拟的”,但每个账户背后的人都是真实的。他们都有自己的荣誉、家庭和工作。

一个文明的社会不是没有辩论的社会,而是一个知道用理由辩论的社会;不让人们认为相同,但也不接受诽谤和侮辱。正义不能用人群的音量来衡量,正义不能用网络审判来代替。

阮足先生分析说:“社交网络可以发现异常迹象,提供信息并要求透明度。舆论有权质询,但无权定罪。至于对错的结论、确定违规程度和适用制裁,必须属于主管机构。”

阮足先生强调,所有公民都按照宪法和法律生活,所有公民都受到法律的保护。对于那些受到人格和名誉侵犯的情况,国家有责任保护,并依法处理。只有这样,社会才能文明,帮助每一个声音不要超越已经证实的事实。

政治局第66-NQ/TW号决议也强调了到2045年的愿景,越南拥有高质量、现代化、接近标准、先进国际惯例并符合国家实践的法律体系,得到严格、一致、尊重、保障和有效保护人权和公民权利。

因此,尊崇宪法和法律成为社会上所有主体的行为准则,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精简高效,满足国家快速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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