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了两项关于人事的决议
国会常务委员会决议批准阮范维庄担任国会第十六届人民请愿与监督委员会副主任。
政治局委员、国会主席陈清敏签署并颁布了国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命人员的两项决议。
在第294/NQ-UBTVQH16号决议中,国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胡志明市市委委员、市委内政委员会副主任黄克蝶为中央委员助理、第十六届国会副主席阮鸿延。
在担任中央委员助理、国会副主席期间,黄克蝶先生享受职务津贴,系数为1.25。
在第295/NQ-UBTVQH16号决议中,国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批准阮范维庄女士,第十六届国会文化与社会委员会专职国会代表,担任第十六届国会民愿与监督委员会副主任。
在担任国会第十六届人民请愿与监督委员会副主任期间,阮范维庄女士享受职务津贴,系数为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