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讨论关于党员参与投资、经营活动的规定
在第二个工作日,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小组讨论了关于党员参与投资、经营活动的规定。
2026年10月6日,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继续第二天的工作。
1. 上午,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同志主持会议。中央和代表们在会堂工作,讨论了三个内容:
(1)关于制定中央委员会关于加强建设和整顿党和政治体系的决议的提案,使其清洁、强大、全面,满足国家在新时代的发展要求。
(2)关于在新阶段继续革新党对政治体系的领导和执政方式的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2022年11月17日第28-NQ/TW号决议实施5周年总结。
(3)总结越共十二届中央委员会2018年5月19日关于集中建设各级干部队伍的第26-NQ/TW号决议,特别是战略层面,具备足够的素质、能力和声誉,与任务相称。
2. 下午,中央和代表们在小组工作,讨论了三个内容:
(1)“关于吸引和重用人才的国家战略”提案,服务于国家快速、可持续发展的重点行业和领域。
(2)关于党员参与投资、经营活动的规定(取代关于党员从事私营经济的第十届中央委员会2006年8月28日第15-QD/TW号规定)。
(3)关于党的检查、监督和纪律工作的规定(取代中央委员会关于党的检查、监督和纪律工作的第21-QĐ/TW号规定,日期为2026年4月11日)。
明天(2026年10月7日),中央将继续按照计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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