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三届会议上提交国会通过《国防法》(修订版)
在第三届会议(2027年5月),国会预计将审议并通过《国防法》(修订);《监察法》(修订)。
9月30日,来自国会办公室的消息称,政治局委员、国会主席陈清敏签署并颁布了关于2027年立法计划的第20/2026/UBTVQH16号决议。
据此,国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向国会提交,在第十六届国会第三次会议(2027年5月)上审议通过9个法律草案。
它们是:供排水法;民兵自卫法(修订);气象水文法(修订);防灾减灾法(修订);建筑材料法;国防法(修订);监察法(修订);修订和补充《环境保护税法》若干条款的法律;修订和补充《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若干条款的法律。
国会常务委员会还决定向国会提交,在第十六届国会第四次会议(2027年10月)上审议通过以下12个法律草案:
《劳动安全卫生法》(修订);《企业法》(修订);《堤坝法》(修订);《地质矿产法》(修订);《国防与安全教育法》(修订);《外交衔法》;《商业调解法》;《行政程序控制法》;《种植法》(修订);《关于修改和补充《科学技术与创新法》若干条款的法律》;《关于修改和补充《出口税、进口税法》若干条款的法律》;《关于修改和补充《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法》若干条款的法律》。
同时,向国会常务委员会提交,在2027年内审议通过以下1个法令草案和1个决议草案:
关于修订和补充《预防和打击卖淫法令》若干条款的法令;国会常务委员会关于2028-2030年社会保险、失业保险组织和活动支出水平的决议。
分配提交机构、审查机构,预计提交法律、法令、决议草案的进度,如本决议附录所示。
建议政府指示、督促、检查负责起草、牵头吸收、修改的机构,以确保质量和提交给国会、国会常务委员会的进度。
同时,花足够的时间讨论,对项目和解释内容提出意见,听取国会代表的意见;制定并颁布详细规定文件,确保与法律、法令、决议的生效同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