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署完善并整顿监察部门机构,使其适应新形势
副总理要求尽快进行全面评估,研究并实施总书记、国家主席关于完善监察部门机构设置的指示。
4月15日下午,在政府总部,中央委员、政府副总理黎进洲主持了与政府监察长的会议。
政府副总理在工作会议上发言时明确表示,2026年,政府决心集中指导、管理和组织同步、有效地实施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任务和解决方案,特别是10%以上的增长目标,并加强监察工作,加强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工作,做好公民接待、解决申诉、控告工作。
在整个行业刚刚进行大规模机构调整的背景下,在机构和人员组织方面发生了许多变化,政府副总理建议监察部门继续发挥该行业的作用;加强团结,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纪律和纪律;努力、决心和勇气,集中精力完成一些重点任务。
首先,关于监察工作,根据政府副总理的说法,需要正确、充分地实施2026年监察计划;更新和补充中央、政治局、书记处、政府的新指示,朝着重点、有效、符合权限、遵守法律法规的方向发展。
与此同时,改革思维和监察活动方式;提高监察结论的质量和执行情况;大力推进科技应用、创新、数字化转型;抓紧完善行业数据库系统,与国家数据库互联互通;完善规章制度,提高与各机构的配合质量。
特别是,尽早进行全面评估,研究并实施总书记、国家主席关于完善监察部门机构以适应新形势的指示。
其次,关于公民接待、解决申诉、控告工作,政府副总理黎进洲建议监察部门集中完善、推广和部署全国范围内关于申诉、控告的国家数据库软件,并有效实施在线公民接待模式。

第三,积极开展并完成中央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指导委员会的任务。
第四,继续集中建设体制。 2026年,政府监察总署将开展制定并提交6项法令、1项政府总理决定和2个提案。
政府副总理强调:“对于颁布指导性法律文件,必须确保提交期限,坚决不留‘法律空白’。”
1. 星期四,根据党中央委员会第18号结论,实施削减行政手续和经营条件,副总理建议政府监察总署继续审查,以确保政府的共同目标,本着最大限度地下放权力给地方的精神;在4月18日之前向副总理报告,并在4月20日之前向司法部汇总并提交给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