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正在关注公共事业单位的安排
内政部根据主管机关的指示,跟踪、汇总各部委、部级机构、地方事业单位的安排情况。
该内容在随附于第105/NQ-CP号决议的附件中列出,该决议颁布了关于在未来继续建设和完善政治体系机构的第210-KL/TW号结论的行动计划。
政府要求按照中央的指示,按照相关指导文件和计划的要求,对公共事业单位(ĐVSNCL)进行整顿。
关于部委、行业下属事业单位的安排,基本保留了政府关于部委、部级机构职能、任务、权力、组织结构的法令中规定的事业单位。
继续按照第59-CV/BCĐ号文件的指导方针,审查和安排部委(项目管理委员会、研究所、职业教育机构等)下属的事业单位。
根据教育培训部制定并提交给主管机关批准的大学教育机构系统重组方案,对高等教育机构进行调整;维持已达到经常性支出自主水平以上的单位,并符合主管机关批准的规划。
重新安排属于办公室、部属局、部级机构的事业单位,履行服务于国家管理职能,提供基本、必要的公共事业服务,确保精简、高效、有效的运作;其他事业单位必须自给自足经常性支出或以上。
内政部被责成与各部委、部级机构、各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协调,按照有权机关的指示,跟踪、汇总各部委、部级机构、地方事业单位的安排工作。
据了解,在广义省,该地方已要求各专业机构主动参与咨询,提出事业单位组织模式,确保在提交主管机关审查前达成一致。
提出的要求是加强分级、分权:哪个地方符合条件,就授权主动实施,避免将工作集中到省级。
对于各事业单位的安排,完善方案,报告提交省委常务委员会于2026年4月决定。 至于教育领域,安排将在学年结束后进行,以确保学生的心态稳定。
在胡志明市,该地方还要求按照规定继续完善行政机构和乡级事业单位,同时完成事业单位的精简工作。
内务厅负责跟踪、指导乡级人民委员会按照中央的指示完善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 协助精简事业单位。
在芹苴,市人民委员会已颁布16项关于合并、解散、重组事业单位的决定;将103个属于区域医疗中心的卫生站原样移交给各乡、坊人民委员会,以成立属于乡、坊人民委员会的卫生站;指示完成103个乡、坊综合服务中心的成立;完善各指导委员会,组织跨部门协调。
颁布关于规定52个事业单位的职能、任务、权力和组织结构的决定。
对于国家预算保障经常性支出和部分经常性支出的事业单位:已批准260个单位的工作岗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