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即将出台新决议和特别城市法,为发展创造突破
胡志明市——预计今年,政治局将颁布关于胡志明市发展的新决议,国会将通过胡志明市特别城市法。
4月27日下午,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和中央工作代表团与胡志明市市委常务委员会举行了工作会议。
在工作会议上,中央委员、市委副书记、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文得建议政治局尽快颁布关于建设和发展胡志明市的新决议,并制定突破性和卓越的机制(取代2022年关于胡志明市到2030年发展方向和任务的第31-NQ/TW号决议,展望到2045年)。
在新决议中,胡志明市提议允许试点现代超级城市管理模式;加强分级、分权,并与问责制相结合;在颁布特殊机制和政策方面给予主动权,以便及时处理土地、投资、规划、财政预算、科技和创新等领域出现的问题。
胡志明市还建议在决定政治体系中的编制数量、劳动者方面采取主动机制,朝着精简、有效、高效的方向发展;同时,在管理、使用和优待干部、公务员、工作人员方面采用灵活机制,以吸引人才,提高管理能力和执行效率。

胡志明市还建议国会和政府研究、制定和颁布《特别城市法》,旨在按照稳定、长期的方向,将特殊机制和政策制度化。
《城市法》特别期望为城市在管理、调动和分配资源、实施新发展模式、提高国际竞争力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创造足够强大的法律框架。
在总结发言中,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表示赞同尽快颁布新的决议,以取代第31号决议,认为这是符合胡志明市新发展空间的方针。
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表示,目前胡志明市已完成草案,中央办公厅正在征求中央各机构的意见。 5月份,该决议将颁布,作为开展后续任务的法律依据。
对于《特别城市法》的提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表示,国会和政府已一致支持。 预计内容将在下届会议上提交给国会。

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也指出,胡志明市需要参考国会刚刚通过的《首都法》(修订版),因为它有许多类似的机制。 同时,他肯定,《特别城市法》不仅适用于胡志明市,还旨在适用于其他大城市。
因此,胡志明市需要继续完善草案,与相关部委、行业和地方协调,以便在7月份内尽快完成,本着紧急、同步的精神。
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强调,新的决议和《特别城市法》必须正确反映胡志明市的地位、规模和使命; 集中精力在体制和治理方面取得突破; 提高财政自主权、现代金融自主权,使胡志明市能够保留更大的资源,并在筹集资金方面保持主动。
同时,需要允许胡志明市试验新的金融、技术、人工智能体制;大力分权,为一个超级城市设计特殊政策;建立重用卓越人才的机制。这些旨在为胡志明市在未来强劲发展铺平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