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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明市干部、公务员为民众处理档案。图片:明军
胡志明市干部、公务员为民众处理档案。图片:明军

胡志明市提议为公务员自学研究生提供高达2亿越南盾的资助

MINH QUÂN (báo lao động) 19/07/2026 08:14 (GMT+7)

胡志明市——胡志明市的公务员自学硕士、博士、专科,每门课程可能获得8000万至2亿越南盾的资助。

胡志明市内务局正在征求关于鼓励公务员不断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决议草案的意见。

根据提议,胡志明市将为硕士培训提供每人每期8000万越南盾的资助。

对博士和一级专科培训提供1.5亿越南盾/人/学期的资助。

对二级专科培训提供 2 亿越南盾/人/课程的资助。

根据草案,公务员自学后将获得支持,如果满足多项条件。 其中,参加课程必须在开始培训前获得机关、单位负责人的书面批准。

获得支持的人必须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在入学前连续两年都出色地完成了任务,不属于正在考虑纪律处分的范围,并且自确认入学之日起至少在机关工作10年。

此外,在学习期间,公务员仍然必须出色地完成分配的任务;毕业后必须承诺继续在被派去学习的机构工作,时间至少是培训时间的三倍。

该草案还规定,该专业必须符合工作岗位,并属于胡志明市到2030年、展望到2040年需要培养的研究生专业目录。 获得学位后,公务员必须在60天内将学位副本发送给机构。

每位公务员只能对每个培训水平享受一次支持政策,包括硕士或专科I(或同等)和博士或专科II(或同等)。

除了自主培训支持政策外,该草案还规定了市委常委管理的担任领导、管理职务的公务员在被派往市委研究生院学习时的待遇。

据此,这些情况将获得 100% 的学习资料购买费用支持,根据合法文件; 5000 万越南盾的硕士论文实施和答辩支持; 6000 万越南盾的博士论文支持。 同时,在学习期间,仍可享受 100% 的额外收入支出,根据被派去学习前一个季度的评估和分类结果。

为了确保预算的使用效率,该草案规定,已获得支持但在未完成承诺继续工作至少5年后辞职或擅自离职的公务员,必须按照规定返还费用。 使用非法文凭或文凭未获得主管机关认可的,也必须返还已获得的全部款项。

相反,如果公务员在获得支持后被主管机构调动、轮岗、派遣或调到其他机构工作,但仍属于中央、省级和乡级的党、国家、越南祖国阵线或政治社会组织的机构系统,则无需赔偿费用。

根据胡志明市内务局的初步计算,在两年内实施这项政策的预计总经费约为 6789 亿越南盾。

该决议草案预计将在2026年年底的会议上提交给胡志明市人民议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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