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建议企业参与协助解决行政手续
胡志明市建议社会化解决行政手续的许多环节,从接收、数字化档案到结果返还。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办公室正在就市人民议会关于社会化机制的决议草案征求意见,该决议规定了支持解决行政手续的专业和业务活动。
根据草案,提供支持服务的单位可以是公共事业单位、企业或合法成立的组织。
该草案建议允许社会化的6个专业、业务活动组。
其中,各组织可以参与协助民众申报信息,建立电子档案,接收、审查、分类和检查档案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按照国家机关颁布的流程。
此外,各单位还实现了档案数字化、数据输入、更新、标准化和同步数据;协助比对、核实信息、收集和分析档案、按照规定审查条件;跟踪档案处理、存储进度,协助结果反馈和运营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部门。
各组织也可以支持人们在办理行政手续的过程中,使用在线公共服务、电子支付、电子认证、数字签名和数字平台。
该草案强调,服务提供组织只能在国家机关交付、订购或签订合同的范围内执行工作。
实施国家权力的活动,如许可、批准、认证或颁布行政决定,仍然属于国家机关的权限。
服务提供商必须对服务质量、执行进度、信息安全以及因自身过错造成的损失承担法律和主管机构的责任。
该草案允许国家机关通过多种形式选择服务提供商,如任务分配、订购、招标、指定招标、合作协议或其他法律规定的机制。
该草案的一个值得注意的点是,它确认使用完全基于自愿的辅助服务。
人民和企业有权选择或不选择使用行政手续处理支持服务。不使用服务不会影响提交档案的权利、解决行政手续的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利和利益。
对于民众自愿使用的服务,费用将按照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批准的价格直接支付给供应商,并公开公布。如果服务属于国家保障经费或有支持政策的范围,预算将按照规定支付给供应商。
为了吸引各组织参与服务提供,该草案提出了许多优惠机制,如支持技术基础设施、设备、软件、人力和其他合理费用的投资成本;优先安排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部门的场地;培训、培养人员和支持数字化转型。
参与单位也优先获得创新计划、智慧城市发展; 考虑与需要大量投资的领域签订多年公共服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