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按行业、领域对地方公共事业单位进行调整
目前,各地方正在继续按具体行业、领域和管理级别对公共事业单位进行调整。
组织编制司(内政部)就机构设置问题发表了论文;关于执行中央直辖省、市人民委员会、乡、坊、省、直辖市经济特区专业机构的规定;关于编制管理;向内政部提交了关于公共事业单位的安排。
据此,各部委、行业、地方在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的基础上,按照精简机构、提高效力、提高运营效率的方向,对事业单位(ĐVSNCL)进行调整和重组,有助于减少机构,减少中间环节,减少职能和任务的重叠。
因此,在重新安排和重组后,事业单位初步发挥了在提供公共服务、改善服务于人民和企业需求的公共事业服务质量方面的主导作用。
在中央,对于各部委,继续精简隶属于部委、隶属于部委直属单位的事业单位,并按照第19-NQ/TW号决议的要求,大力推进自主实施。
在整理后,确保机构从 2025 年 3 月 1 日起稳定、畅通、持续、高效地投入运营,隶属于部委的 ĐVSNCL 基本确定了自主程度,共有 323/782 个财务自主单位(第 1 组,第 2 组),相当于 41.3%。
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在2级地方政府模式于2025年7月1日开始稳定运作后,VTVNCL的组织机构和任务在调整后发生了许多变化;同时,目前,地方政府正在按照第105/NQ-CP号决议的方向,按具体行业、领域和管理级别继续调整VTVNCL。
在部门层面,按照按具体行业、领域最大限度地安排事业单位数量的方向进行安排,确保其特殊性质并加强自主实施;
在乡镇一级,安排幼儿园、中小学、乡镇卫生院,并形成多行业、多领域的公共事业服务提供单位,确保及时提供辖区内的基本、基本服务。
据此,对地方事业单位实行财务自主的工作正在继续审查、制定和批准,其中国家保障或支持为人民提供基本、必要的公共事业服务,特别是在偏远地区、边远地区、困难地区,保障社会保障,大力推进在有条件的地方提供公共事业服务的社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