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时,村、居民区非专职人员的安排进度
各地方正在紧急实施关于村、居民区非专职人员数量、津贴水平和制度的规定。
根据第21/CT-TTg号指示的要求,各地方在6月10日之前完成村、居民小组的总体规划。
其中包括在调整后完善非专业人员队伍的方案,按照规定实施支持政策,并解决不再参与工作的人员的待遇问题。
征求人民意见并提交乡级人民议会通过该提案必须在6月30日之前完成,确保公开、透明,并在实施过程中形成共识。
根据政府2026年5月26日第185/2026/NĐ-CP号议定书,村、居民小组只有3个非专职人员职位,包括:支部书记、村长或居民小组组长和基层工作委员会主任。
根据承包的津贴基金和预算平衡能力,省人民委员会将向同级人民议会提交决定,确定每个职务的具体津贴、兼职津贴以及参与村、居民区活动的人员的数量、职务和支持水平。
在河内,该市已通过了在村庄、居民区安排中非专职人员的职位、数量和任务。
其中规定,每个村有村长和副村长;每个居民小组有居民小组组长和居民小组副组长。
根据户数规模、地区特点、复杂性和工作量,每个村、居民小组都会安排1到2名副村长或副居民小组组长。
在岘港,全市目前有8615名非专职人员在村、居民区活动,包括2433名支部书记、3902名村长、居民区组长和2280名基层工作委员会主任。
此外,还有17740人参加村、居民小组的工作,包括1705名党支部副书记、3356名村副村长、居民小组副组长、1798名基层工作委员会副主任、2342名妇女联合会分会会长、1944名农民协会分会会长、2289名退伍军人协会分会会长、2265名老年人协会分会会长和20041名青年团支部书记。
在重新安排村庄、居民区的过程中,选择和推荐城市非专职人员要贯彻确保声誉、健康、热情、责任、群众动员能力等标准的原则;逐步使队伍年轻化,提高信息技术应用水平、社区管理技能和为人民服务的质量。
在胡志明市,市人民委员会刚刚颁布了关于整理街区、村庄、村庄、居民区的计划; 安排、使用、实施对居民区非专职人员的制度和政策,并结束居民区、村庄、居民区下的居民区自治组织模式。
各地方将按照规定在居民区、村庄、村庄、居民区安排非专职人员,并解决6月30日之前因安排而停止活动的情况。
在广宁省,省委常务委员会已要求各级党委、地方集中同步开展村、居民区的整顿工作,并结合对非专职人员的制度和政策的实施,确保在6月30日之前完成。
该省还要求仔细审查,制定方案,按照规定,全面、及时地实施对不继续参加乡镇、村、居民区非专职活动的人员的制度和政策。
将安排与完善乡镇、村、居民区非专职人员队伍相结合,选择有声望、健康、有热情、有责任心、有能力动员群众的人;逐步使队伍年轻化,提高水平,加强信息技术的应用、社区管理技能和为人民服务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