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要求以敢想敢干的标准来评估和任命干部
总理要求将创新成果、敢想敢干的精神作为干部考核、使用、规划、任命的重要标准。
政府副总理范氏青茶刚刚签署并颁布了政府总理关于加强实施政府第73/2023/NĐ-CP号议定书的第465/TTg-TCCV号文件,以落实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
向各部部长、部级机关负责人、各省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发出的关于加强实施政府关于鼓励和保护积极进取、创新、敢想敢干、敢于承担共同利益的干部的第73/2023号议定书的文件。
该文件明确指出,根据政治局2021年9月22日关于鼓励和保护积极、创新、敢想、敢干、敢于为共同利益负责的干部的第14号结论,政府已颁布第73/2023号议定。
因此,为了继续有效落实党在关于建设干部、公务员、工作人员队伍的第十四届全国代表大会决议中提出的观点和主张,在公务员制度改革中取得突破,激发整个国家行政体系的创新精神,政府总理已要求各部委、行业和地方履行重点任务。
据此,主动研究、提出解决方案,配合内政部继续完善关于鼓励、保护积极进取、创新、敢想敢干、敢于承担责任的干部的机制和政策,符合政治局第14号结论和政府第73/2023号议定。
各省、市部长和人民委员会主席主动完善内部流程。及时发现并正确评估干部提出的创新建议。
大胆实施允许在权限范围内进行创新的机制,并与适当的风险控制相结合。
特别是,不允许出现逃避、推卸责任的情况。
不形式化实施,不产生不必要的行政手续。
政府首脑强调,将创新成果、敢想、敢干、敢于为共同利益承担责任的精神作为评估、使用、规划、任命干部的重要标准,符合公务员制度改革的要求。
在其职能、任务和权力范围内,各机构有责任严格执行关于根据法律规定排除、免除和减轻责任的规定。
同时,各部委部长、部级机关负责人、各省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被要求对政府、政府总理负责,负责在机关、单位、地方组织实施第73/2023号议定书的结果。
内政部负责牵头, phối hợp 与相关机构跟踪、督促和汇总执行情况,及时向政府总理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