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省又发生一起器官捐献救人病例
广宁省 - 5月10日,广宁省综合医院又接诊了一例脑死亡捐献者的器官捐献病例。
器官捐献者是一名38岁的男性患者,居住在锦普坊,因交通事故受重伤,经过积极治疗后被确定为脑死亡。
在失去的痛苦中,病人的家人同意捐献他的组织和器官来帮助其他病人。
在专家委员会确定脑死亡情况后,广宁省综合医院已按照规定启动器官取出-移植程序。
广宁省综合医院约100名医务人员、技术人员与越德友谊医院和胡志明市医科大学医院 phối hợp 参与器官取出-移植手术。
捐献的器官包括心脏、肝脏、肾脏、角膜,在医疗机构为患者运输和移植,确保符合专业流程和器官移植的“黄金时间”。
器官捐献是一种人道主义行为,体现了分享精神,有助于为许多病人带来生存机会,并在社区中传播仁爱的信息:“付出是永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