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化省追加超过624亿越南盾,用于支持精简乡级编制
清化省——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补充超过624亿越南盾,用于支持精简乡镇编制,支付2026年非专职人员的福利。
6月28日,清化省人民委员会表示,清化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刚刚决定从省预算中增加624亿多越南盾,用于各乡镇,以实施2026年(第二阶段)对非专职人员的精简编制政策。
根据清化省人民委员会的决定,本次补充的总经费超过624亿越南盾,来自该省预算的工资改革资金。
这笔资金旨在支持地方政府向符合现行规定的精简编制的乡镇、坊非专职人员支付制度和政策。
该政策的实施依据是政府关于精简编制的规定,以及财政部关于确定资金来源、编制预算、管理和决算预算以服务于2026年精简编制的指导通知。
清化省人民委员会明确指出,此次分配的资金仅具有补充乡级预算资源的性质,而不是批准对象名单、享受条件或具体支付额度的决定。
确定对象、列出清单并批准每个案例的支出额度,属于已授权的乡级人民委员会主席的权限。省人民委员会不重新批准此内容。
地方政府有责任正确使用已拨付的预算,同时确保向正确的对象支付,公开、透明、节约并符合法律规定;绝对不能发生损失、浪费或消极行为。
清化省财政厅和第十一届国家金库负责检查、监督、指导并及时、正确地发放资金;同时拒绝不符合条件的支出。
分配资金的名单中的乡镇必须主动配合地方预算和省里的援助,为精简范围的劳动者支付福利。
乡级人民委员会主席对名单、档案、福利水平和支付的准确性负全面责任;同时,在执行付款前必须仔细审查,避免错误和重复政策。
省人民委员会要求相关机构加强对执行过程的检查和监督,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 如果发现支出对象不符或违反规定,必须依法收回并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