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 Vietnamese content is translated by LaoDongAI
中央委员、政府办公厅主任、部长邓春峰——政府发言人,主持2026年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向媒体提供信息。图片:VGP
中央委员、政府办公厅主任、部长邓春峰——政府发言人,主持2026年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向媒体提供信息。图片:VGP

关于新闻发言和向媒体提供信息的新规定

PHẠM ĐÔNG (báo lao động) 28/06/2026 15:30 (GMT+7)

新闻机构发布、播放发言人提供的正确信息内容,则不承担该信息内容的责任。

政府刚刚颁布了第244/2026/NĐ-CP号议定书,详细规定了国家行政机构向新闻界发言和提供信息的规定。

该法令规定了5种形式的新闻发言和向媒体提供信息,包括:

1. 组织新闻发布会(现场或在线)。

2. 在国家行政机关的电子信息门户网站、电子信息页面、页面、频道、社交网络账户或官方数字平台上发布发言内容并提供信息。

国家行政机关在官方社交网络上的页面、频道、帐户必须在国家行政机关的电子信息门户网站或电子信息页面上公布。

3. 直接发言或接受媒体采访。

4. 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发送新闻稿和答复内容。

5. 通过中央宣教与群众工作部、文化体育旅游部和越南新闻工作者协会在中央组织的直接交流或新闻工作会议提供信息;应要求,省委、省人民委员会文化专业机构和省、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在地方组织。

关于定期提供信息,第244/2026/NĐ-CP号议定书明确指出:

1. 政府办公厅部长、主任牵头,配合部长、部级机关负责人、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定期每月向媒体提供一次关于政府、总理的活动和指导、管理工作的信息,形式为新闻发布会、发送新闻稿、接受媒体采访,并在政府电子信息门户网站上发布。

政府信息与通信局有责任更新现行法规信息,以便及时、准确地向全国新闻机构提供官方信息。

2. 各部委、部级机构、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向新闻界提供有关其活动情况、任务执行结果以及社会舆论关注其管理范围内的领域和地区的问题的信息,如下:

- 每月向新闻界提供信息,并在政府关于在国家行政机构电子信息门户网站或电子信息门户网站上提供信息和在线公共服务的规定下,在机构的电子信息门户网站或电子信息门户网站上更新信息;国家行政机构在社交网络或官方数字平台上的页面、频道、帐户;

-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向媒体提供信息;

- 组织以书面形式或上述规定的形式向新闻界提供信息;

- 及时、准确地提供信息,以便按照规定在政府电子信息门户网站上发布...

新闻机构、记者、记者有责任真实、客观、完整地刊登、播放、反映发言人提供的信息内容,转入其他语言时必须符合国际专业术语,且不得改变原始信息的性质;同时,必须注明发言人的姓名和国家行政机构的名称。

新闻机构发布、播放发言人提供的正确信息内容,则不承担该信息内容的责任。

新闻机构必须发布、传播发言人的反馈意见,并根据法律规定对发布不准确、不真实的内容进行更正和道歉。

本法令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

在此处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