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达到标准的乡级行政单位的调整必须与治理改革相结合
专家认为,尚未达到标准的乡级行政单位的调整,必须伴随着治理改革,更快地解决工作。
全国目前仍有705个乡级行政单位(ĐVHC)未达标。其中,17个单位未达到面积和人口两个标准,529个单位未达标面积,159个单位未达标人口。
尽管如此,中央没有提出重新安排和调整乡级行政区划的问题,因为基本上整个系统都在稳定有效地运作。
哪个地方认为确实有必要调整,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规划、治理实践和人民的正当愿望,就向有权机关提出决定。
在胡志明市,胡志明市市委刚刚向市人民委员会党委、各乡、坊、经济特区党委、市发展研究委员会、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办公室发出文件,关于继续研究在该地区安排乡级行政单位的方案。
如果认为确实有必要进行调整,各地方被要求在科学、谨慎的基础上制定方案,确保社会共识,相关行政单位之间的统一,并符合实际要求。
各乡镇、坊、经济特区必须在2026年8月30日之前,通过市委组织部向市委常务委员会提交结果报告。
在海防,全市只有9个合并后的乡、坊未能达到面积标准,1个坊未能达到人口规模标准(不包括由于特殊原因而产生的白龙尾特区)。
海防市的方针是,在乡级行政区划上没有大的变动。
就此内容进行交流时,国会文化与社会委员会专职委员、副教授、博士裴怀山认为,由于每个地方的条件差异很大,因此继续调整不能仅仅依据面积和人口规模的标准。
据代表称,目前无法对所有地区都适用一套标准。因为一些山区乡镇人口少,但地域广阔,交通困难,居民分散。
如果合并只是为了满足人口或面积的标准,人们可能需要走得更远来解决行政手续,政府更难贴近基层,公共服务也更难获得。 届时,在数据方面“达标”可能会降低实际管理效率。
据代表称,最重要的是必须将思维从划分界限转变为建设基层管理能力。 首先要避免在行政单位组织中机械化思维。
因此,下一次调整不应仅仅被视为继续完善面积和人口标准的步骤。更重要的是,必须创建具有更好管理能力的行政单位,以满足新阶段的发展要求。
在实施两级地方政府模式一年多后,副教授、博士裴怀山认为,最大的教训是行政组织调整必须伴随着治理创新。
如果仅仅减少联系点而不提高运营能力,不提高服务质量,不明确责任,不向基层提供足够的资源,那么精简的目标就无法转化为实际效果。
当乡镇一级更强大、更贴近人民、更了解人民、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时,新的机构改革才能真正走向深入。 调整的最终意义不仅仅是使行政地图更简洁,而是使人民的生活更好,国家的发展能力更可持续。
副教授、博士裴怀山认为,在继续调整行政单位的同时,需要特别关注乡镇干部队伍的素质。 人员配置不能仅仅是将旧队伍“机械地组合”到新单位,而必须基于每位干部的能力、专长、素质和适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