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省实施电动校车接送学生的进度里程碑
广宁省 - 广宁省建设厅要求在 2026 年 8 月完善有关机制和基础设施的条件,以部署电动巴士接送学生。
广宁省建设厅刚刚颁布了实施省人民委员会2026年7月23日第2662/QD-UBND号决定的计划,该决定批准了2026-2027学年在下龙、鸿基和河图各坊使用电动公交车接送学生上学的提案。
根据计划,建设厅牵头制定财务方案,预算实施该项目;提出支持接送学生活动和鼓励各组织、企业投资、提供服务的机制。
该部门还负责完善组织运营方案以及关于线路、接送学生点、车辆、人员、管理流程、安全应用技术的要求。这些内容要在2026年8月10日之前完成。
选择服务提供商由建设厅牵头,包括建立档案,按照规定组织选择服务提供商。 运行前检查车辆、人力、技术系统条件。 完成期限为2026年8月20日之前。
下龙、鸿基和河图坊人民委员会负责审查、确定学生接送点的位置;投资、改造和完善技术基础设施。
三个地方还必须在广宁省公安厅的配合下,制定在学校门口和接送点的交通组织方案。 完成期限为2026年8月15日之前。
至于停车场项目,河图坊人民委员会和停车场运营单位应在2026年8月10日之前按照该项目完成投资。如果正式停车场尚未完工,各单位必须设置临时停车场以满足运营需求。
广宁电力公司有责任在2026年8月15日之前完成对停车场供电系统的投资和升级。
服务提供商必须在2026年8月30日之前完成变电站、充电站及相关技术项目的投资。
广宁省教育与培训厅指示各教育机构审查服务需求,汇总报名学生名单;提供关于学生人数、居住区和学习时间的信息。
在此基础上,各单位将配合调整线路,制定接送学生的行程和方案,并确定合适的车辆规模。 需求审查必须在2026年8月10日之前完成。
该计划还要求研究应用识别学生的软件,在运营单位、学校和家长之间在线共享数据。
科技厅指导、支持技术应用、数字化转型;连接运营单位、学校和家长之间的信息,确保信息安全和数据共享。 于2026年8月25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