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每月300万越南盾的受抚养人收入门槛可能很快过时
专家认为,300万越南盾的个人收入门槛可能会很快过时,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自动调整。
财政部维持300万越南盾的收入门槛规定
在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订)指导通知草案的意见汇总中,清化省税务局建议补充对受抚养人收入门槛的灵活调整机制。
根据草案,被计算为家庭减免的受抚养人,其年均月收入不得超过300万越南盾。这一水平是现行规定每月100万越南盾的3倍。
清化省税务局评估将收入门槛提高到300万越南盾是一个积极的进步,更好地反映了目前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费用。 然而,该机构认为,确定一个绝对数字在一段时间后很容易导致落后,类似于旧规定的障碍。
该单位建议补充规定,允许在消费价格指数(CPI)与通知生效时相比波动超过20%的情况下调整受抚养人的收入门槛。届时,财政部将向政府报告,提交国会常务委员会调整收入水平,以适应实际情况。据清化省税务局称,该规定将有助于避免在颁布后不久内修改和补充政策,同时保护纳税人的权利,免受通货膨胀的影响。
该单位也对将作为暂扣税依据的收入门槛从200万越南盾/次提高到300万越南盾/次表示担忧。
关于确定受抚养人的问题,清化省税务局认为,目前仍然存在许多困难,特别是对于自由职业者、从事农业生产或收入不稳定的群体。 确定收入主要基于纳税人的承诺,而税务机关还没有有效的核对工具。
因此,该单位建议通过个人税号和税务部门电子数据库系统上的收入支付数据,补充对受抚养人收入进行核对的机制。
财政部在解释上述内容时表示,2025年个人所得税法已授权财政部长规定受抚养人的收入水平。
据财政部称,确定这一收入水平将基于许多因素,如居民生活水平、社会平均收入、消费价格指数和相关社会经济指标,以确保符合每个发展阶段。
在该通告草案中,受抚养人的收入标准规定为每月300万越南盾。 如果未来经济指标出现较大波动,财政部长将根据其权限考虑颁布调整性文件。 因此,起草机构认为,没有必要在通告中预先规定调整原则。
对于补充对受抚养人收入进行核查的提议,财政部表示,该通告草案已明确规定纳税人在确定无收入受抚养人或其年均月收入,且所有收入来源不超过规定水平时的责任。
纳税人同时必须对申报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如果税务机关发现申报与实际情况不符,纳税人将依法处理。
300万越南盾的价格可能会很快过时
对于这一内容,Keytas税务会计责任有限公司的黎文俊先生认为,维持每月300万越南盾的收入水平以确定受抚养人仍然存在许多不合理之处。
首先,2024年人均支出已达到约297.7万越南盾/月。到2026年,这一数字估计至少约为350万越南盾/月,因此300万越南盾的门槛可能不再如实反映实际情况。
其次,以全国人均支出为依据,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群体不符。专家表示,大多数应税收入的劳动者都集中在大城市,那里的支出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第三,俊先生认为,需要有一个自动调整机制,而不是依赖管理机构的决定。 事实上,对于受抚养人来说,月收入100万越南盾的门槛或扣除10%的200万越南盾的门槛,在调整之前都维持了很长时间。
据俊先生说,更合适的方案是将受抚养人的收入门槛与区域最低工资挂钩。当区域最低工资每年调整时,这一收入门槛也将相应自动增加,确保贴近生活的变化,并减少政策更新缓慢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