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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部指导招聘乡镇非专职人员。图片:燕芳
内政部指导招聘乡镇非专职人员。图片:燕芳

非专职人员已享受待遇仍可参加公务员考试

LƯƠNG HẠNH (báo lao động) 22/05/2026 08:15 (GMT+7)

根据第154/2025/NĐ-CP号议定书享受待遇的乡镇非专职人员仍然可以按照规定报名参加公务员考试。

内政部刚刚向林同省内政厅发出公文,指导处理政府实施各项法令过程中的一些困难和障碍,其中包括与关于招聘、使用和管理公务员的第170/2025/NĐ-CP号法令相关的内容。

关于乡镇级非专职人员的情况,内政部表示,已根据第154/2025/NĐ-CP号议定解决制度和政策的人员不属于以接收形式被录用为公务员的对象。

然而,如果已根据第154/2025/NĐ-CP号议定书享受政策的乡镇级非专职人员有成为公务员的需求,仍然可以按照规定以公务员考试的形式报名参加考试。内政部建议林同省内务厅指导这些情况报名参加考试。

另一方面,内政部还援引第 154/2025/NĐ-CP 号议定书第 3 条第 6 款规定:属于精简编制范围的人员,如果被选举、重新聘用到从国家预算中领取工资的机关、组织、单位,或在精简编制之日起 60 个月内被安排在村、居民区担任非专职人员,则必须向先前支付的机关、单位返还已领取的补助金。

对于国有企业领导和管理团队,内政部援引第170/2025/NĐ-CP号议定第13条第3款b项。

根据这项规定,在国有企业持有100%注册资本或国有企业持有超过50%注册资本或有表决权的总股份的企业中,担任处级以上领导、管理职务的人员,如果符合规定条件,可以考虑录用为公务员。

这些情况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至少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缴纳强制性社会保险。如果工作时间不连续且未一次性领取社会保险,则可以累计工作时间,包括此前在第170/2025/NĐ-CP号议定书规定的职位上的工作时间。

此外,被考虑接收的人必须从事与拟接收的公务员职位相符的专业和业务要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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