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的目标是在5月19日开工建设荣市-清水高速公路。
义安省——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要求同步参与,确保在2026年5月19日开工建设荣市-清水高速公路。
4月21日,乂安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表示,刚刚发布了关于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武仲海在关于荣市-清水高速公路项目进展的会议上的结论的通知。
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肯定了各部门、行业和地方在项目实施方面的努力。 迄今为止,政府已颁布第42/NQ-CP号决议; 国家审计署已就初步总投资额发表意见; 农业与环境部已授权省人民委员会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EIA)进行评估和批准。

值得注意的是,9/10个子项目已获批准,各地方基本完成了农业、林业用地补偿方案。
然而,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1号子项目(建设安装)的评估进度仍然缓慢;一些地方的技术基础设施的清点和搬迁可能无法按计划进行。
为确保项目在2026年5月19日开工目标,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具体任务:
义安省交通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必须在2026年4月25日之前完成第一部分项目的档案,并在2026年4月30日之前完成征地标记。
包括兴原、南丹、金莲、大惠、万安、春林、华军、山林、金榜在内的各地方,必须在2026年4月30日之前移交100%的农业、林业用地;住宅用地和安置基础设施在2026年6月30日之前完成,以便人民在2026年8月30日之前移交场地。
建设厅、财政厅被要求优先审核档案,确保最大限度地缩短行政手续,不推诿、逃避责任。
省公安厅、省军事指挥部保障安全秩序,严格管理材料矿;同时完成兴原社的国防用地征收工作。
农业与环境厅牵头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指导特殊矿山开采手续,特别是为安置区服务的填埋土矿。
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强调,要做好群众工作,组织与人民的直接对话,特别是在金榜社,涉及与胡志明路交叉口的规划。
电力、电信、供水单位必须主动搬迁基础设施,不让施工中断。
省人民委员会领导根据分配的区域直接指挥,解决障碍,并定期检查进度。 其中,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黄富贤全面指导项目实施。
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要求各部门、行业随时准备调动有能力的干部,在必要时为地方提供支持; 评估和提出意见必须明确表达观点和法律依据,不得拖延处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