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将送货员、技术司机纳入强制性社会保险的理由
内政部回应尚未将技术司机、送货员、在线销售人员等群体纳入强制性社会保险缴费范围。
内政部正在就《社会保险法》(BHXH)若干条款的修订草案征求意见。
在对该草案提出意见时,海防市人民委员会建议扩大参加社保的对象,特别是对于非正规劳动者和数字平台劳动者,如技术司机、送货员、在线销售人员。
此外,高平省内务厅建议改变确定标准,以扩大参加强制性社会保险的对象。该厅建议将参加强制性社会保险的依据从基于“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改为基于“实际收入”。
该部门还建议规定,所有产生稳定收入的对象都属于强制参加社会保险的范围,不分合同期限(包括1个月以下)或工作形式。
同时,需要有一个预算机制来支持部分缴款,以鼓励合作者、导游、在餐馆、酒店工作、季节性工作等人员参加强制性社会保险。

关于此内容,内政部表示,目前属于上述群体的劳动者不属于强制参加社保的范围,则属于自愿参加社保的范围,缴费方式灵活。
与此同时,国家出台了许多支持自愿参加社保的人员的政策。
因此,对于一些根据地方建议从自愿参加社保到强制参加社保的群体,将无法享受与自愿参加社保相同的支持政策,同时缴费方式不能保证与参与对象相适应的灵活性。
因此,内政部建议加强信息技术的应用,以提高该群体的可及性。
修订和补充《社会保险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将于今年提交国会审议。
2024年《社会保险法》扩大了强制性社会保险的参与对象,包括根据非劳动合同但内容涉及有偿工作、工资以及一方管理和运营、监督的合同工作的人员。
该规定反映了对劳动关系的看法的变化,确保:工作性质、工资和管理和监督是决定强制参加社保的因素,而不是仅仅依靠合同的名称和形式。
这有助于保护许多以非正式形式或合同形式工作的劳动者的权益,这些合同实际上是劳动关系。
2024年《社会保险法》还将扩大从2025年7月1日起参加强制性社会保险的其他群体,包括:已注册经营户的经营户主;企业管理者、监察员、国有资本代表、企业资本代表;合作社、合作社联合会的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经理、监察委员会成员或监察员和其他选举产生的管理职务,不领取工资;非全职劳动者;在村、居民区的非专职人员;常备民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