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政府规定免税收入门槛的问题
审查机构建议政府就授权政府规定免税收入门槛的建议做出令人信服的解释。
建议在法律中不具体规定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收入门槛
4月20日,国会常务委员会就《关于修改和补充个人所得税法、增值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和特别消费税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征求意见。
财政部部长吴文俊在提交呈文时表示,需要继续研究,调整个体经营者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收入门槛,以及属于免征增值税的经营户、个体经营者的收入水平。
关于对小型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事实表明,最近一段时间,由于燃料成本、物流成本增加,许多此类企业陷入困境,需要国家的政策支持。
关于电池驱动电动汽车的特别消费税,吴文俊部长表示,现行特别消费税政策对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的电池驱动电动汽车提供高优惠,已经发挥了作用。
吴文俊部长明确表示,为了支持经营户、个人、企业发展生产经营,修订后的法律草案没有具体规定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收入门槛,以及法律中经营户、个人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水平,并责成政府规定这一水平。

同时,修改《企业所得税法》的内容,增加可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水平,并责成政府规定这一水平,并根据其权限详细规定免税。
向政府授权将为政府灵活管理财政政策(包括税收政策)奠定法律基础。
税收政策需要按照实质性支持的方向设计
经济与金融委员会主任潘文迈在法律草案审查报告中表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大多数意见都同意政府提出的法律草案的修订范围。
然而,建议政府全面审查税法,以便在第一次会议上立即提交国会审议,决定修改,方向是授权政府对经常变动的内容、已授权国会常务委员会规定或调整的内容进行规定,确保税法的统一性和一致性。
一些意见认为,在审查和颁布个人所得税法、增值税法的过程中,已经详细讨论了与关于非缴税收入门槛的规定相关的内容。
因此,建议政府就修改建议的原因做出更详细、更透彻、更令人信服的解释,即授权政府规定免税收入门槛。
关于对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免税、减税的收入门槛,潘文迈先生表示,审查机构基本同意修订方向,但建议需要继续仔细考虑具体的收入水平。
此前,营收门槛为1亿越南盾,起草机构建议提高到3亿越南盾,然后调整到5亿越南盾。
然而,许多人认为这个水平仍然很低;中小企业协会建议高达30亿越南盾,而审查机构认为应该研究在至少约20亿越南盾的水平,以确保人文性和符合实际。
潘文迈先生强调,个体户、中小型企业不仅为预算做出贡献,还在创造就业、保障社会保障和维持经济活力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
因此,税收政策需要按照实质性支持的方向设计,避免小规模、零散的调整,未能充分反映支持私营经济发展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