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纠正修改和补充党章时形式上征求意见的行为
总书记、国家主席要求只将总结、检验过的问题纳入党章;坚决纠正形式上征求意见的行为。
9月16日下午,在党中央总部,中央关于总结实践和研究修改、补充党章的常务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召开了第二次会议。 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指导委员会主任主持了会议。
出席会议的有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绣;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委员、中央委员、中央各党参谋、协助委员会领导以及一些部委。
在会议总结发言中,总书记、国家主席要求主动更新预计提交第四届中央委员会会议的三个决议中的主要指导方针,重点关注与党的组织和活动直接相关的问题。
重点是建设、自我革新、自我整顿党的要求;完善领导、执政方式和“党领导、国家管理、人民当家作主”的机制;划分权力、责任、分级、分权,并与权力控制和负责人的责任相结合。
仅研究将已总结、检验、具有原则性、基础性、长期稳定并需要在全党统一实施的问题纳入党章。
具体化的内容必须按照文本的正确级别设置。 尚未有足够依据的问题必须继续研究,不得将决议内容机械地转移到章程中。
建议的依据必须有足够的能力解释选择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总结的质量体现在正确识别问题、正确解释原因并提出具有长期价值的处理方向的能力上。
研究必须侧重于关于党和党员本质的基本问题;在一个政党执政的条件下,组织体系、领导方式、执政、检查、监督和权力控制;制定章程的技术以及党内数字化转型的原则和规范。
每个专题都必须明确研究问题、输入数据、调查范围、验证方法,最后必须有产出;具体区分通用平台专题、贯穿专题和深入专题;确定继承部分、协调部分和综合责任部分。

总书记、国家主席明确指出,完善总结实践和研究修改、补充党章的计划,确保按时完成,明确产品并控制进度;需要仔细审查每个时间节点、对产品的要求和质量控制机制。
每个贯穿始终的专题或问题组都必须有负责综合的牵头部门,在纳入报告之前,必须有数据使用和交叉审查的机制;坚决纠正分配工作泛泛、推诿、逃避责任的情况。
所有参与意见都必须充分、真实、客观地汇总,包括不同的意见;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征求意见,必须确保客观性;贯穿始终的要求是必须紧密结合实践并具有长远眼光;从实践中指出正确的障碍、原因和处理方向;识别需要长期研究的关于党组织和活动的根本问题。
党章必须继承历史和实践所证明的原则,同时为党的组织和活动确立框架,以满足执政党的要求,在新发展阶段领导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