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将未成熟、不明确的问题提交给国会讨论
第十六届国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要求不仅是按时完成档案,而且必须保证最高质量,立即执行。
9月29日,政治局委员、政府党委书记、政府总理黎明兴和政治局委员、国会党委书记、国会主席陈清敏共同主持了国会党委常务委员会与政府党委常务委员会关于第十六届国会第二次会议内容和议程的会议。
国会主席陈清敏评估了第二届会议的巨大工作量,并建议双方审查可以在一次会议上简化流程的法律草案和决议,以及必须在多次会议上通过的内容。
国会主席明确表示,精神是紧急、积极,但也不能掉以轻心;不仅要配合完成会议议程,还要配合提高国会决策和政府执行的质量;不仅要处理档案,还要处理政策,特别是反腐败、反消极的要求;不仅要明确进度,还要明确对每个产品的最终责任。
国会主席强调,必须大力从按照流程进行协调转变为从一开始就与政策同行;质量必须比进度提前一步,从一开始就做好;处理工作不应集中在期末;必须将执行视为立法质量的一部分,从准备阶段开始。
从现在到会议开幕日是高峰期,国会主席建议“三项纪律”:关于进度的纪律,不让档案延误;关于质量的纪律,不将未成熟、不明确的问题提交给国会讨论;关于责任的纪律,不让公共事务没有人承担到底的责任。

在工作会议上,政府总理黎明兴表示,政府、政府总理已集中指导各部委、机构抓紧制定、提交颁布详细规定已生效的法律、决议的文件; 迄今为止,已无积压文件。
总理表示,为筹备第二次会议,政府党委已领导、指导各牵头起草机构集中完善法律草案、决议,制定报告、呈文,确保质量,及时。
总理明确表示,提出的要求不仅是按时完成档案,而且必须保证最高的质量、正确的政策、明确的规定、同步、可行,并在获得通过后立即组织实施。
精神是尽早准备,从一开始就协调,彻底处理每一个问题,以便国会以高度共识通过,并在会议后立即实施。问题已经明确,就立即达成一致;对于有不同意见的问题,必须主动协调交流,澄清以确定方案和处理期限。
在各部委的审查和实践要求的基础上,政府党委常务委员会建议国会党委常务委员会审议关于第二届会议议程的一些内容,并关注并指导国会各机构在审查、吸收和修改预计在会议上提交给国会的法律草案和决议方面密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