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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静省的家长和学生不必写申请减免学费的申请。 图片:陈俊
河静省的家长和学生不必写申请减免学费的申请。 图片:陈俊

河静省不允许要求学生、家长申请免除、资助学费。

TRẦN LÂM (báo lao động) 07/09/2026 10:36 (GMT+7)

河静省——公立幼儿园、中小学免学费;民办、私立学校可调整学费,但最高可提高10%。

9月7日,河静省教育与培训厅(GDĐT)通报称,河静省教育与培训厅厅长刚刚签署并颁布了一份文件,指导实施2026-2027学年的学费政策、学生资助和各项收入。

据此,学龄前儿童、普通学生和在属于国民教育体系的公立教育机构学习普通教育课程的人员将免除学费。

学龄前儿童、普通学生和在民办、私立机构学习普通教育课程的人员将获得学费资助。 资助额度根据河静省人民议会第180/2025/NQ-HĐND号决议执行。

对于公立学校,学校必须主动编制并批准属于免学费、资助学费范围的学生名单,自开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民办幼儿园、私立幼儿园和私立普通学校也必须编制获得支持的学员名单,并在上述期限内发送给乡级人民政府或教育与培训厅进行审核和批准。

值得注意的是,教育与培训厅要求各教育机构不得要求学生或学生家长提交免学费、资助申请。

对于民办、私立教育机构,学费和教育服务价格的调整必须遵守规定。与2025-2026学年相比,学前教育、普通教育的增幅不超过10%,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的增幅不超过15%。

教育机构必须每月定期收取学费。 整个学期或整个学年的一次性收费只有在学生或家长自愿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对于属于孤儿、残疾人、贫困户的学生,学习费用补助金将按照规定直接支付。

至于公立幼儿园、中小学的服务费、教育活动支持费,河静省教育与培训厅表示,将在省人民委员会颁布关于收费目录、收费标准和收支管理机制的规定后,提供指导。

教育与培训厅同时要求各学校控制学习费用,公开所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避免开学初出现乱收费;不得利用教育的社会化来增加家长的捐款或替代必须保障的国家预算。

教育机构发生乱收费、违规收费或组织违规补习、学习,负责人必须承担责任。

社、坊人民委员会必须在发现违规行为之日起 3 天内,在公共媒体上公布违规收取、补课、不按规定补习的教育机构名单。

河静省教育与培训厅还公布了接收关于乱收费的投诉的电话号码 0239. 3508333;关于补习、加课的投诉通过 0988. 841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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