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回应关于限制高排放交通工具的建议
河内 - 选民建议市人民委员会加强控制环境污染的措施,重点限制高排放的交通工具。
内排、中惹、永绥、朗、西自等坊的选民建议市人民委员会继续推进控制空气环境污染的解决方案,其中包括集中限制高排放的交通工具,并尽快研究和扩大低排放区域的范围。
针对这个问题,河内市人民委员会表示,对于“继续加强控制以限制参与交通的车辆产生高排放并尽早扩大低排放区”的内容,2025年11月26日,河内市人民议会颁布了关于在河内市实施低排放区的第57/2025/NQ-HĐND号决议。其中规定了在该市实施低排放区的进度和路线图。
2026年1月4日,河内市人民委员会颁布了第01/2026/QD-UBND号决定,规定了河内市道路交通工具的活动。
河内市正在实施 QCVN 85:2025/BNNMT - 关于参与道路交通的汽车排放的国家技术规范。
同时,根据政府颁布的路线图,准备实施QCVN 99:2025——关于参与道路交通的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排放的国家技术规范的物质基础和基础设施。
市人委已责成农业环境厅主持协调建设厅在一带开发低排放区项目,预计2026年7月1日起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