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莱省迎来新任省人民法院院长
嘉莱省——得乐省人民法院副院长裴丹大被最高人民法院调任,任命为嘉莱省人民法院院长。
5月14日,在嘉莱省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宣布并颁发了关于调动和任命嘉莱省人民法院院长裴丹大的决定。任期为5年。
在仪式上,最高人民法院组织人事司副司长范公线宣布了调动和任命得乐省人民法院副院长裴丹大担任嘉莱省人民法院院长的决定。

在仪式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阮文进向裴丹大先生表示祝贺,祝贺他被常务党委、最高人民法院领导信任,承担新的重任。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建议裴丹大迅速掌握地方情况,发挥经验、专长,与嘉莱省人民法院领导集体一道,提高各类案件的解决和审判质量,满足地方政治任务的要求。

在接受任务时,裴丹大先生向党委常务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感谢他们信任并赋予了他新的重任。
裴丹大先生承诺将继续努力学习、锻炼,保持道德品质、责任感;发扬嘉莱省两级人民法院的团结传统;与单位领导集体一起出色地完成所有分配的任务。

集中领导、指导,做好政治任务;提高审判质量,解决各类案件;确保判决、决定符合法律,客观、公正,不发生冤假错案,不放过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