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与宗教部新的组织结构建议
根据该法令草案,民族与宗教部的组织结构被提议包括12个单位。
司法部刚刚公布了关于民族与宗教部(DTTG)职能、任务、权力和组织结构的法令草案的评估档案。该草案由DTTG牵头起草。
根据该法令草案,民族宗教事务部的组织结构包括12个单位:计划财务司;干部组织司;法制司;国际合作司;民族宗教事务宣传司;办公室;政府宗教委员会;民族战略与政策局;数字化转型中心;民族宗教学院;越南网报;民族宗教研究杂志。
通过审查和评估,2021-2026年政府任期内该部的组织结构基本合理,符合分配的职能、任务和权力。 国家管理部门和事业单位基本履行了分配的职能和任务,在各专业领域的国家管理咨询工作中发挥了有效性和效率。
政府宗教事务部、政府宗教事务委员会、部办公室和服务于该部国家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均符合成立标准。 因此,国家宗教事务部建议保持7个国家管理单位的稳定,包括:计划财务司;干部组织司;法规司;国际合作司;民族、宗教工作宣传司;办公室;政府宗教事务委员会(二级局)。
该部提议在政策司的基础上成立民族战略与政策局(二类局),并增加任务。该提议的理由是根据中央在越共十四大文件中的定向;政治局的结论和2021-2030年民族工作战略,展望到2045年。
为了满足新阶段的发展要求,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肯定,需要对民族工作和民族政策采取更具战略性、同步性和实质性的方法。民族工作必须置于国家发展战略的整体框架内。
目前,民族宗教事务部对两个主要任务领域进行国家管理:关于民族宗教事务。对于国家管理宗教事务的任务领域,该部已设立政府宗教委员会,负责国家管理宗教和信仰。对于民族事务,目前只有政策司,因此有必要成立民族战略政策局,以加强对参谋、研究战略规划和组织实施民族政策的国家管理工作;确保符合党关于在新形势下加强民族政策的方针。
预计民族战略政策局将履行职能,协助部长管理民族政策、科技、基础调查和环境保护等国家事务;牵头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特殊政策,以促进少数民族和山区同胞的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在困难地区、边境和安全区。
建议保留3个公共事业单位,更名为民族学院
呈报草案显示,民族宗教事务部将不在该司内设立部门;政府宗教委员会、民族战略与政策局和部办公室将按照规定设立部门级机构。对于民族宗教宣传工作司,将继续维持两个部门,总部设在得乐省和芹苴市。
该部还建议保持3个公共事业单位的稳定:越南网报、DTTG研究杂志、数字化转型中心。
民族学院被提议更名为DTTG学院,以符合该部的国家管理职能以及民族学院目前的实际职能和任务。民族学院是公共事业单位,是开展高等教育活动的其他教育机构。
从2025年3月1日起,当教育部成立民族学院时,增加了教育、培训、信仰、宗教研究领域。 因此,更名对于涵盖学院的职能和任务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