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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改造、重建公寓项目时的特殊支持政策和措施的建议。图片:秋江
关于实施改造、重建公寓项目时的特殊支持政策和措施的建议。图片:秋江

建议在河内重建旧公寓时,提供长达3年的房租支持

HOÀI ANH (báo lao động) 20/05/2026 08:54 (GMT+7)

河内——该市提议在实施公寓改造、重建期间提供租金补贴,但不得超过3年。

河内市人民委员会正在征求关于在该市实施城市改造、整修、重建项目的决议草案的意见,该决议规定了政策、措施、标准和条件。

其中,该草案拨出一章,涉及在实施改造、重建公寓项目时的一些特殊支持政策和措施。

当满足以下要求之一时,该市的公寓属于拆除范围:公寓属于住房法律法规规定的拆除情况;公寓不符合现行消防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和标准,但没有彻底的补救措施。

公寓业主可以选择以下形式之一:就地安置;在其他地点接收安置房;获得赔偿金;结合接收房屋和资金。

安置房的面积、质量、技术标准高于或等同于旧公寓。

如果安置面积大于补偿面积,则差额由安置人员按照项目中的公寓经营价格向开发商支付,但开发商与安置人员另有约定的除外。

该市优先为以下对象安排就地安置房:有功人员;残疾人或与残疾人同住的亲属;贫困户、低收入户;政策家庭;世代同居且人均面积低于现行规定的家庭。

在项目实施期间,公寓业主、土地使用者可获得开发商提供的临时住所或房租补贴。

根据投资主张决定,该市在项目实施期间提供房屋租赁补贴,但不得超过3年。超过期限后,开发商负责支付所有产生的房屋租赁费用。

开发商有责任在居民使用期间支付临时住房、安置房基金的运营管理费用。

为了支持搬迁、稳定生活和生产经营,草案明确指出,房屋所有者、合法经营面积使用者将获得稳定生活、生产经营的支持。受影响的劳动者将获得职业培训、职业转型和就业介绍的支持。家庭、个人可以获得优惠贷款以稳定生活和发展生产经营。具体支持额度由市人民委员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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