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隆城机场国际吸引力的政策建议
建设部正在提议一项通告草案,旨在提高隆城机场的国际吸引力。
建设部起草了关于航空领域服务价格管理机制和政策的通知草案。
据建设部称,该草案的政治依据是中央办公厅第420-TB/VPTW号通知,该通知通报了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关于在隆城国际机场建设投资项目工地与各机关、单位参观、工作会议的结论。
该文件指出:“增加隆城的国际吸引力:建议政府指示财政部、建设部、外交部、越南机场总公司、越南航空公司、各企业尽快制定吸引国际航空公司运营的政策。
必须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费用、手续费、地面服务、维护、货物中转机制,同时实施全球市场推广和促进战略,使隆城国际机场成为国际航空公司的首选目的地,是越南走向世界的新门户。
目标是,前往越南的国际旅客选择隆城是因为其便利性、便利性和满意度;国际航空公司选择隆城是因为其效率、服务质量和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
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苏林总书记、国家主席在检查隆城国际机场建设项目现场的结论的第12290/VPCP-CN号文件。
该文件指出:“财政部、建设部根据其职能和任务,指导ACV和相关机构制定吸引国际航空公司运营的政策。
其中要注意必须建立费用、手续费、地面服务、维护、货物中转等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机制,同时,实施全球市场推广和促进战略,使隆城国际机场成为国际航空公司的首选目的地,成为越南走向世界的新门户;在项目投入商业运营之前完成。
关于该通知草案的内容,建设部表示,该通知基本继承了第44/2024/TTBGTVT号通知的规定,同时调整了以下主要内容:
补充了新投入运营的机场的优惠价格政策。调整了对在至少 12 个月前没有航空公司定期运营往返越南的国际航班的航空公司的优惠价格。
将一些服务从国家定价目录中删除,包括:航空安全保障服务(由于改为收费机制)、机场场地租赁服务;机场基本服务;航空技术服务运营特许经营权。
将服务补充到国家定价目录中:在越南特许经营飞机维修服务、飞机发动机、飞机螺旋桨和飞机设备;正式租赁专机、专舱服务,考虑到备用飞机因素,使用国家预算。
调整国家定价服务目录中部分服务名称的技术,以符合新法律的规定。
取消关于收取服务费以服务乘客和保障航空安全的规定。
各相关机构、单位的责任应符合新法律的规定,以及建设部属于国家管理领域的国家机构的组织安排。
明确解决实践中出现的困难和障碍的内容,例如:培训航班的服务价格;飞机因不可抗力原因降落在其他降落点(非预定降落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