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澄清合并时最低工资上涨7.8%的适用时间
内政部已回应关于明确规定在分拆、合并、成立新的行政单位时转为适用新工资标准的提议。
在关于根据劳动合同工作的劳动者的最低工资规定的法令草案中,内政部建议最低工资比现行水平提高7.8%,自2027年1月1日起实施。
这项提议与国家工资委员会在最近的谈判中一致建议政府通过的方案相符。
四个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包括:第一区为每月570万越南盾,第二区为每月508万越南盾,第三区为每月445万越南盾,第四区为每月404万越南盾。

据内政部称,此次调整共享、协调了劳动者和企业的利益,既注重改善劳动者的生活,又注重保障和发展企业的生产经营。
上述最低工资增加了31万-39万越南盾,相当于与现行最低工资相比,平均比例为7.8%。上述最低工资调整幅度比劳动者到2027年底的最低生活水平高出约3.7%,以改善劳动者的生活。
在对该法令草案提出意见时,农业与环境部建议明确规定在分割、合并、成立新的行政单位时,何时开始实施新的工资标准。
针对这一提议,内政部表示,对于分割或更改名称的情况,在变更名称或分割之前,将暂时适用针对该地区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直到政府出台新规定;
对于从一个或多个不同最低工资级别的地区设立的新行政区划,则适用最低工资级别,根据最低工资级别最高的地区,直到政府出台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