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谈论关于公务员接收时规定5年工作年限的提议
专家评估,在接收公务员时,要求至少工作5年,以确保入学质量,避免形式主义招聘。
目前,内政部正在起草一项关于修订和补充关于招聘、使用和管理公务员的第170/2025号议定书的议定书,其中建议调整关于接收公务员的对象和条件的规定。
根据草案,可以接收的对象包括:专家、科学家、律师、优秀律师;公务员;军队、公安、密码部门的领取工资的人;国有企业领导、管理者;曾是干部、公务员被调到其他岗位的人;在党和国家委托任务的协会工作的人;2025年7月1日之前在乡一级从事非专业活动的人员以及志愿青年知识分子队员。
被录用者必须符合规定的公务员考试标准,不得在受到纪律处分期间。一些对象必须至少有5年与工作岗位相符的工作经验,并缴纳强制性社会保险。
关于这项提议的评估,胡志明市国家大学经济与法律大学公共管理系主任、副教授阮氏秋和博士认为,扩大被录用为公务员的对象是一个积极的举措,可以有助于吸引高素质的人力资源进入公共部门。
根据阮氏秋和副教授的说法,这项政策有助于扩大公共部门的“入口”,而不是仅仅依靠传统的考试。 接收有实践经验的专家、科学家、企业领导或官员可以补充公共部门所缺乏的能力,特别是在需要深厚专业知识和创新思维的领域。
然而,政策的有效性还取决于实施方式。如果仅仅扩大对象范围而没有适当的评估、待遇和使用机制,就很难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相反,如果同步实施,这可能成为为公共部门补充有能力和实践经验的人力资源的重要渠道,有助于提高政策的规划和实施质量。

关于一些对象在被录用为公务员时必须至少有5年工作经验的规定,阮氏秋和副教授认为,这是保证队伍投入质量的必要条件。
“这项要求有助于筛选有实践经验的人,避免形式主义的接受或仅仅依赖学历。
在公共部门,特别是在参谋和执行政策的职位上,实践经验非常重要,因为工作不仅需要知识,还需要处理情况、协调和承受公务压力的能力"——副教授、博士阮氏秋和评论道。
然而,副教授阮氏秋和博士也指出,五年经验只是必要条件,并非充分条件。 团队的质量还取决于正确评估能力、与工作岗位相符的程度以及接收后的安排和使用方式。
内政部表示,全国120500多名乡镇非专职人员将结束活动。
根据政府关于乡级非专职人员职务的第33/2023/NĐ-CP号议定,乡级非专职干部的数量按乡级行政单位的类型计算,具体如下:一级14人;二级12人;三级10人。
由省人民委员会提交省人民议会规定的乡级非专职人员的职务。